
有这么一伙人,年纪轻轻却不务正业,疯狂盗销牛奶、饮料敛财,偷得多了,嫌“出手”麻烦,干脆找了“下线”销赃。而这个“下线”,原本正正当当经营着粮油店,生活过得挺好,却经不住利诱,与盗贼同流合污,做起了购赃、销赃的勾当。近日,这一盗销团伙被一网打尽,由婺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各人不同罪责,作出了有期徒刑9~45个月的不同判决,并处罚金1.5~3万元。
据婺城法院透露,这一团伙由4名男子组成:张某,1982年出生,金华人,曾因犯盗窃罪于2000年8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1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10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7年5月28日刑满释放。徐某,1987年出生,金华人,曾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8年1月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另外还有1992年出生的贵州人周某;1984年出生的金华人夏某。
不务正业的四人与2012年3月结成团伙,展开了疯狂盗销牛奶、饮料的犯罪行为。据法官审理得知,2012年3月的一天,张某、徐某驾车窜至婺城区道院街某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爬窗进入该仓库内,盗取伊利纯牛奶50箱并销赃,价值2400元。同年5、6月间,张某、夏某合作,在婺城区某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盗取伊利纯牛奶100箱并销赃,价值4800元;周某、徐某合作,在婺城区道院街某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盗取伊利纯牛奶110箱并销赃,价值5280元。特别是2012年8月,张、徐、周、夏四人更是连续作案四起:其一,由周某、徐某合作,在婺城区某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盗取伊利纯牛奶40箱并销赃,价值1920元;其二,由张某、周某合作,在婺城区道院街某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盗取了娃哈哈启力功能饮料60箱并销赃,价值5400元;其三,由张某、周某、夏某合作,在婺城区某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盗取娃哈哈启力功能饮料70箱、伊利纯牛奶150箱,价值13500元;其四,由张某、周某、夏某合作,在婺城区某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盗取伊利纯牛奶190箱,价值9120元。
由于偷盗的牛奶、饮料数量太多,四人觉得自己销赃太麻烦,遂跑到乡下找“大买家”。他们找到了在婺城区罗店镇经营粮油店的罗某,坦言低价销售盗窃所得的牛奶、饮料。受利益诱惑,罗某买下了该团伙所盗窃的190箱伊利纯牛奶和70箱娃哈哈启力功能饮料。
最终,张、徐、周、夏四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罗某也被逮捕归案。五人被抓获后,罗某、周某、徐某分别退赃18000元、18000元、4800元。
婺城法院认为,张某、周某、夏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罗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判决量刑上,张某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罗某已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他三人,经法院综合考虑,分别判决: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9万元;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8万元;夏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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