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今日发改

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2013-10-28 09:11:1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尊敬的单位负责人,个体业主:

  您好!

  感谢您抽出时间来阅读这封信!

  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底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员将于10月份开始对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入户核实,2014年1月份正式开展普查登记。请您准备好登记注册的相关证照(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等)以及2013年相关财务资料。真诚希望您尽公民义务,积极配合和参与经济普查。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要求,可直接向普查员询问,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经济普查中不得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行为,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于您所提供的单个普查资料,我们将依法给予严格保密,请您放心。

  此致

敬礼!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

责任编辑:吴晗晓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