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荣膺全省“2012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全省表彰了2012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婺城区通过层层推荐、严格考核,被省委授予“2012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也预示着婺城民主法治工作走在了全省“第一方阵”。
一年来,婺城区以争创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为目标,紧扣法治建设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正司法、深入普法教育、扩大基层民主,着力发挥法治建设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婺城”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婺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和公正高效的社会环境。
婺城区高度重视法治先进区创建,围绕五个方面扎实开展“法治婺城”创建工作。一是全区高度重视争创“法治先进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党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二是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开展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打造“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三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四是推进公正司法,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五是深化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将创建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法治先进县(市、区)的创建,进一步发扬了基层民主,保障基层民主权力,党的基层基础不断夯实。通过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五星争创”活动,对全区1184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并采取区级党员领导干部领衔整顿,机关部门联系帮建,选派“第一书记”蹲点指导,“四星”、“五星”级村党组织与后进村结对共建等方式,有力推动了后进村晋位升级。同时全面开展农村“两富”局级指导员工作,向三星级以下村及信访重点村选派副科以上领导干部243名。通过积极构建以“难事集中会诊制度、分片工作例会制度、“村情手记”制度和评先推优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三制度一办法”工作体系,使农村“两富”指导工作得到了长效化发展。今年,罗店镇前店村,沙畈乡谭背村、亭久村,莘畈乡上范村,城东街道桃园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部通过验收考核。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7个、市级51个、区级436个。
今年8月底,“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省考核组来婺城检查指导2012年度“法治婺城”创建工作,省检查组高度评价了“法治婺城”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婺城区对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注重统筹推进,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开展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突出,亮点纷呈。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