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居民残疾人杨某兴匆匆地赶到婺城公安分局,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热情周到”字样的锦旗送到办证中心主任办公室,感谢办证中心及时为其出具妻子户口证明。方便他向上海残联申请妻子张某的上海户口。
今年7月中旬,杨某急匆匆地来到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要求开具其妻张某的户籍证明。根据浙江省户口登记相关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应当按规定使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不出具户籍证明。杨某的妻子属于集体户口,经了解,10多年前就离职,单位没发给其户口簿,办证中心工作人员经多方联系核实,急群众所急,以邮寄张某本人签收的形式给其出具了只限张某本人使用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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