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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来赔偿这个损失?

2013-11-06 09:32:4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杜晓波

  失主、捡到者、压坏手机者各执一词

  11月4日凌晨3点左右,婺城分局新狮派出所接到一起因为巧合而引发纠纷的报警。

  民警和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手机的主人小王、捡到手机的小魏以及骑电动自行车压坏手机屏幕的老李三个人还在争论不休,对手机的赔偿问题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他们两个现在谁都不肯赔钱,我总不能自认倒霉吧。”小王告诉民警,凌晨他吃完夜宵,走的时候把手机落在桌上了,等到发现后再回来找时,就看到小魏和老李在吵架。“当时小魏要老李赔损失,说他把自己的手机压坏了。但是一看那手机是自己的,感觉很熟悉,就打了一个电话,结果证明就是我的。”

  这下小王急了,手机变成别人的了,好好的手机屏幕也全裂了。于是他要求在场的两个人赔偿,但小魏和老李谁都不愿意,互相指责是对方的责任。无奈之下,三人只能报警。

  原来,小魏是在小王旁边吃夜宵的,看到小王落下的手机后就拿着玩了一会,刚准备走的时候手机不小心掉了,还没来得及捡起来就被老李的电动车给压坏了,屏幕裂了。小魏刚表示手机是自己的,要老李赔偿还没个结果,手机的真正主人小王恰好找来。

  “我真的不知道现在该算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小王说着说着自己也笑了。“说自己不幸吧,好好的一个手机现在屏幕裂了还要花钱修理。当时如果他没拿手机玩也不会裂了,不过他要是直接走了,我也找不回手机了。

  由于三个人各执一词,而小王的手机又属于遗失物,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民警建议三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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