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从11月8日开始,市区人行道违法停车重点管理范围再次延伸拓展,并新增一部分新的管理路段,即扩展到解放西路、婺江西路、义乌街、东阳街等40条市区一环以内重点路段,其中婺城区有25条。
婺城区新增人行道违停管理路段有:胜利北街(飘萍路——通园路),明月街(中山路——人民东路)、雅堂街、后街,西市街(婺江东路——中山路),新华街(中山路——通园路),八一北街(通济桥头——环城北路),回溪街(通园路——五一路段),双龙北街(解放西路——人民西路),将军路(胜利街——后街),中山路(明月街——八一北街),通园路(胜利街——回溪街),杨思岭路(胜利北街——新华北街),青春路(八一北街——人民东路),人民东路(八一北街——胜利街),飘萍路(胜利街——婺江东路),婺江东路(飘萍路——通济桥),婺江西路(通济桥头——河盘桥头),人民西路(八一北街——环城西路段),解放西路(回溪街——双龙北街),解放东路(回溪街——胜利街),五一路(八一北街——迪耳路),迪耳路(后城里路——环城西路),劳动路(五一路——双龙北街),凤山街(人民西路——迪耳路)。
据了解,市区的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从去年2月开始,采用“宣传一条街、成熟一条街、规范一条街”的模式,先后分4次推出了26条重点管理路段,这次省是第5次拓展。这些拓展的路段处罚标准是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50元;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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