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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爆裂谁之过

2013-11-15 10:08:5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见习记者 陈倩

  网友“念何虚妄”讲述:刚买了半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居然发生了电瓶爆裂,这明明应该是产品质量问题,商家却强说是我充电充坏了,以此拒绝承担责任,令人火大。

  记者核实:网友“念何虚妄”姓王,家住金华市区。王先生介绍,前不久,他在市区一电动自行车零售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刚开始使用时一切正常。可是才过了半个月,意外出现了。那天晚上,王先生给电动自行车充上电,第二天早上8时准备使用时,发现车子的电瓶已爆裂。

  王先生认为,这是电瓶质量有问题,遂找经销商要求更换一组新的电瓶。对此,经销商表示,电瓶会爆裂是王先生充电时间过长导致的。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无奈之下,王先生向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反映了这一情况。

  对此,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出面调解。该电动自行车零售店店主方某称:“我们已经作了检查,证实电动车没有质量问题,应该是王先生对电动车电池充电超时导致了电瓶爆裂。”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据此,工作人员表示,经销商没有仔细告知消费者需要注意的事项,应负一定责任;而王先生未看清楚说明书,擅自给电动自行车过时充电,也需负一定责任。最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李先生补贴250元,经销商为李先生更换一组新的电瓶。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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