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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区政府性投资管理对策研究

2013-11-25 09:45:5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郭文群 马晓俊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了政府投资力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幅度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政府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区基础设施、投资环境,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在项目建设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使得政府投资审计风险也日益增加。因此,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笔者结合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现状,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谈谈几点思考。

  一、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基本现状及特点

  (一)项目建设规模逐年增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性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工程项目涉及的资金量也越来越大,项目建设呈现出范围广、种类多、建设期长等特点。2011年我区计划投资项目117个,投资额14.75亿元;2012年我区计划投资项目106个,投资额15.98亿元,2013年我区计划投资项目113个,投资额18.25亿元。同时,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已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和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格局。

  (二)项目管理制度逐步规范

  为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加大投资项目监督力度,积极推进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今年针对以往工作出现的问题,我区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等,为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上,初步实现了提前谋划项目、建好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科学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范项目审批程序等,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有了较好的规范和控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项目超规模、超标准等现象有了一定的遏制。

  (三)项目管理机制尚存不足

  由于政府性投资项目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承担投资风险,特别是经济责任上有很大区别,所以,政府性投资项目备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的高度关注。这些项目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发挥着巨大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性,有的项目投资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也降低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在项目建设中也存在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建设进度慢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当前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项目决策机制有待完善

  政府投资项目的正确决策,对于发挥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首先,从实施的一些政府性项目看,有些项目缺乏长远性、综合性、战略性的统筹考虑,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致使少数项目投入时间不长就出现一些问题,其综合效益难以显现。其次,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认识不够到位,申报储备项目缺乏充分的论证,可行性下降,致使有的项目难以实施,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另外,有些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整个建设过程都呈现决策随意化,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使项目建设出现混乱状态,甚至使建设项目成为了“腐败工程”。

  2.项目管理机构不够专业

  政府投资项目种类分散,涵盖了社会事业建设的方方面面,而且大多数工程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目前,我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职能大多由政府职能部门、乡镇和机关国有企业来行使。因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职能所限,项目专职工作人员很少,也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实际管理经验,对基本建设行政审批程序和项目周期不很熟悉,更缺专业建设管理经验,造成在项目管理上水平相对较低;在项目前期阶段会出现前期工作不够充分,深度不够现象,对现场情况未作详细勘察,图纸设计中存在错漏缺失,造成设计与现场不符,容易造成漏项,概使算估价不准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差距较大。在项目实施阶段,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及增加投资缺乏认知,也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导致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频繁,设备管理和使用不合理,随意调整设计方案和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最后成为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工程,往往使政府处于“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

  3.要素制约破解力度不强

  随着各类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但现实中这些资源因种种原因却总处于紧缺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是用地指标落实困难。土地建设用地未落实是导致项目未开工的原因之一。部分项目土地指标权限在省、市级土管部门,审批周期长,落实困难。二是建设资金紧张。由于政府融资平台受限,加上财政吃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加大、融资成本上升,部分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受影响。如婺城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330国道婺城区段改建项目、金华市新兴产业集聚区婺城汤溪至莘畈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都存在土地和资金方面的问题。三是征地政策处理困难。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是项目工作的一个难点。征地拆迁工作等政策处理工作涉及面广、点多,征迁补偿标准与群众诉求矛盾较大,加之历史遗留等问题,难度进一步加大,使部分项目开工困难,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

  4.监管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我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职能大多由政府职能部门、乡镇和机关国有企业来行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缺乏投资和建设的各自独立的规范主体。由于投资和建设的主体基本上合二为一,相应就造成了投资约束监督的缺位,造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的外在管理和制约手段。同时,在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工程建设中“潜规则”在起着催化作用。这些“潜规则”动摇了公平、公正的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环境,使大量有效的制度得不到落实,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工程招标过程漏洞百出。施工企业通常采取低价竞标,而一旦中标施工则又千方百计提高造价,从中获利。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尽管进入招投标有关程序,但施工单位“串标”等现象时有发生,发现后在处置上缺乏相应的经济、法律手段。如此必将影响项目建设质量或产生腐败问题。

  三、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优化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科学性

  首先要完善项目决策机制,使项目建设效益最大化。对项目进行充分科学的论证,做好概、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是保证项目实施和控制投资规模的前提,是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的先决条件。因此,要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的评审,就选址、征地拆迁、设计方案、工程造价等充分听取意见,从而减少决策失误。对非营利性的政府投资项目要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对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如收费公路等,主要对项目投入与产出进行评估分析,评价时不能只考虑项目的直接投资,还要考虑相关投资和周边环境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型项目还需考虑配套项目是否同步,以发挥最大综合效益。同时,进一步探索创新项目库管理和应用,利用信息平台,做到项目库应用最大化,为项目决策、审批、包装、争取、实施、后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基础作用。

  2.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专业性

  一要培养项目工作专业人才。要从思想上重视项目管理工作。要真正把项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园区、乡镇、部门的一把手要从项目招商、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投产的各个环节亲自抓、认真抓、主动抓,想法设法优化各单位的项目管理专业人才,重点部门、乡镇至少配备一名懂项目、会包装、能管理的专业人员从事项目工作;园区更是要重点培养项目工作专业人才,在人员要素、资金要素方面向项目工作部门倾斜,从而使项目工作局面出现谋项目、争项目、引项目、上项目的良好态势。二是探索试行代建制模式。即政府组建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常设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的事业代建模式。事业代建是对多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相对集中的管理,可以发挥规模集约效应,实现专业技术、财会等人力资源以及办公资源共享。事业代建模式在价值取向、适用时段、适用规模、适用工作、专业管理、法律支持、监管制度和规模效应等方面有比较优势,有利于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业化,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分散管理效率低下的弊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全面做好质量、投资和工期三大控制,保证政府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3.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规范性

  一要加强招标监管。要全面规范招标行为。由自行招标、自行评标改为专家库人员评标,监察部门监督评标定标应制度化;要采用项目招投标最大化,并严格控制标外工程造价。同时要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权力公正运行,维护和规范招投标秩序,确保所有达到规定限额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全部进入招投标统一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二是加强工程施工监管。全面实施“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是在建设项目开始实施时,针对建设过程中的建设程序执行、概算控制、建设组织与管理、工程决算、成本核算、资产移交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项目一经批准与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方案,确需变更方案的,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其签证应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代表现场会签,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三要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政府性投资项目尤其是省市区重点项目工程标前审价制度,强化对政府性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控制,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执行“按年度计划、按项目预算、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二是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按合同实施,严禁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加强对工程量变更的监督检查,坚决村绝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确保工程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从而确保项目既高质量又按期建完成。四是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发改、财政、监察和审计机关要全程参与、全面监督,严肃查处在投资项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深化推进制度,进一步增强项目工作实效性

  一是深化项目审批制度。长期以来,投资项目只有获取土地所有权后,才能开展环评、能评、安评等后续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缺乏灵活性,操作模式流转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影响了项目的开工建设。要创新审批模式,建立施行模拟审批制度。联合审批制度等创新举措,解决各审批事项之间互为前置、条件交叉、互为制约的问题,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建设走上“快车道”。二是深化综合考评机制。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对项目建设工作要加大考核力度,把项目推进列为完成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责任的订要任务,搞高考核数和分数。同时强化项目务实督查,理硕工作关系,规范项目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将投资进度列入乡镇、部门季度工作例会第一漏报内容,做到一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另外,还要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发现建设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做到管好、用好有限的政府资金,让政府投资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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