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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交流会上,民警揪出一对“贼搭档”

2013-11-27 09:40:5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吴波锋

  11月24日下午,雅畈镇的物资交流会很是热闹,到了傍晚那会,还有不少人在游玩。但是在热闹的背后,一双贼手却频频向身边的群众下手。在人群里不断穿梭的反扒便衣们,居然揪出了一名年逾八十岁、不断在现场翻口袋的老头。随后他们顺藤摸瓜,在附近一旅馆又抓到另一名60岁的妇女,她和老头是一对搭档。但是,由于“老偷”们年纪太大,涉案数额也不多,除了在大型活动重点监控他们,减少他们犯罪机会外,很难对他们中的多数人做出实质性的处罚。

  反扒便衣进入交流会现场,走了一圈,就发现一名穿蓝色布上衣的老头,虽然慈眉善目的,但神情有点不对。他一手拿一个塑料袋,专门往人多的地方钻。反扒便衣手上的照片记录下了老头动手瞬间的场景。“他一般是用塑料袋当掩护,然后手直接伸入被害人口袋,一掏到钱,他就把钱装进塑料袋走开了。”

  老头最终在一家商店里动手时,被当场揪住。民警一看他的身份证,居然是1931年出生的。老头说,他因为得病了,所以只能出来偷钱看病。从老人身上,民警找到了四五个塑料袋,这些袋子里的钱一数,足足有一千多元。

  根据老头的交代,雅畈派出所民警和反扒队员们在镇附近的一家宾馆里又找到了他的同伙,一名60多岁的老太婆。当时这名老太婆刚回到房间里,在她手提的菜篮子里,民警又发现了很多现金。在民警的盘问下,她交代这些钱是她下午在物资交流会上晃悠的“战果”。

  在派出所里,老头很配合调查,还把他怎么偷钱的技巧都说了,他之所以能频频得手,主要还是利用很多人对老年人没有戒心。目前雅畈派出所已对本案继续展开调查。

  现在“老偷”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但“老偷”们的年纪都很大,因此要追究彻底的法律责任比较难。如果放任他们不管,又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处的陈警官为此专门和同事收集一些老偷的资料,发到辖区内盗窃案频发的派出所,让民警对这些“老偷”加深印象,在重大节日或者活动时候要严防监控。反扒队员们也都认真记下这些“老偷”。“我们只能和派出所一起,在提前阻止他们作案或者降低他们作案的成功率上下功夫,同时对一些还有家人的‘老偷’,也会联系家里人一起做做工作,把他引回正道。”陈警官说道。

  法条链接: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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