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没想到,此人吸毒后驾车,还发生了交通事故。遇到这事儿怎么办?钱小玉(化名)选择与毒驾者合谋,伙同他人上演“调包计”,预谋骗取保险理赔金。这一举动,直接让她从令人同情的受害人变成了诈骗嫌犯。而该骗保案,经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联手调查,很快被识破。
事情起源于今年9月20日上午7时左右。当时,迎宾大道柳湖花园侧门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浙G89XXX”小轿车追尾前方车辆。事故导致“浙G89XXX”驾驶员受伤,车辆前部受损,三只轮胎有损。事故发生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但交警到场时,受伤驾驶员已经被送医院。
“浙G89XXX”小轿车的相关保险由太平洋产险金华中心支公司承保,但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当场接到理赔报案。当天下午,太平洋产险95500客服热线才接到“浙G89XXX”小轿车车主钱小玉的电话。此时,事故现场早已撤掉。根据钱小玉的说法,该车是在非本人驾驶时发生事故,驾驶员已受伤就医。令调查员感到奇怪的是,钱小玉对这起事故中一些常规性的问题答复显得模棱两可。其中,疑问最大的是:该事故车损较大、驾驶员伤势严重,可伤者没有去市区正规大医院接受治疗,而在社区小诊所将就。此外,钱小玉还表示,自己没有伤者的联系电话。面对疑点,调查员有了警觉,遂决定对事故车辆进行勘查。
经多方打探,调查员在市郊某停车厂内找到了该事故车。查勘后发现,该车车头部分严重损毁,双侧气囊均已弹出,且均沾有血迹。这样的痕迹证明,车内当时受伤的应该是两人,可车主报案时却只说明了驾驶员一人受伤。同时,调查员进一步查验车辆证件时,在车内扶手箱里意外发现了针筒。这一微小物件的发现,引起了调查员的深思:按理说,车上人员一般不会随身携带医疗针具,除非患有易突发的重大疾病,有随时抢救的需要。而前期调查中了解到,伤者只有26周岁,正值身强力壮之年。会不会这针具是吸毒用具?疑云再次笼罩……
本着“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原则,保险公司调查员赶到处理该事故的交警中队进一步了解情况。当调查员将案情疑点告知办案交警后,即刻得到了交警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通过调阅案卷得知,一位名叫陆明(化名)的人自称事故驾驶员,且称当时因受伤就医离开现场。于是,调查员与交警决定兵分两路作进一步调查,其中,交警从驾驶员方向调查;调查员从车主方向进行调查。
在一次次调查取证、一次次盘问之后,案情有了重大进展。迫于压力,陆明最终承认,自己受人指使,在该事故中掉包顶替了实际的驾驶员王小清(化名)。随后,交警对王小清个人信息作了查询,证实王小清有吸毒史,且近几年均有因吸毒被抓的记录。至此,王小清吸毒后驾车发生事故,随后与车主等人预谋骗保一事基本浮出水面。
在铁的证据面前,近日,车主钱小玉签署了放弃索赔申请书,同意对该保险理赔案进行注销处理。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