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婺城区房地产管理处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外树形象、内抓管理、服务为民”活动
金华市婺城区房地产管理处办证中心是一支充满朝气、富有生机活力的团队。房地产办事窗口担负着婺城新区各类房产的预告、抵押、交易、自建等的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抵押及初始登记。办证中心以“诚实守信、热情高效、优质服务”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公正廉洁”的服务理念,以实现“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为目标,拓宽创建工作内容,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把严格依法行政与提高服务质量有机地融为一体,积极为我区房地产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外树形象,注重优化窗口环境
我处坚持以文明示范窗口要求为标准,建立并完善了300平方米的宽敞整洁,功能齐全的营业大厅。大厅共设有商品房预售、备案、抵押,自建房登记,二手交易,注销,查档等“一站式”服务窗口。走进大厅就可以看到各服务窗口指示标志,并在墙面上张帖有各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各窗口都备有办事须知和业务知识的宣传材料。为方便群众,在大厅设有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并提供了笔、墨、纸、杯、饮水等便民服务用品,始终给用户一种舒适、方便、宾至如归的感受。积极推行办证大厅“一米线”服务,使用户能够舒适地接受窗口人员的规范服务,又避免了窗口的拥挤,保持窗口井然有序。
内抓管理,注重文明窗口形象
首先,树立创建意识,用文明示范窗口的标准规范每个窗口人员的言行。为加快创建文明示范窗口的建设进度,开展了“四个需要”的教育和讨论。即创建文明窗口是创建文明行业的需要;是自重塑房产形象需要;是每个窗口岗位职责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需要。为实现创建目标,广泛开展了“八荣八耻”的教育活动,通过思想教育,使窗口人员形成了“三个转变”和“三个树立”的新观念。一是转变房老大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热情服务的新模式;三是转变工作态度,树立“群众满意就是标准”的新观念。
其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在内部管理上,局针对窗口人员的工作职责,全面地规范了服务标准,服务行为和考核奖惩办法。如自觉主动地使用规定的文明用语,在仪表上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做到着装整齐。在内部管理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从处领导到每个窗口人员都要把服务工作当做形象来抓。二是人员到位,在厅内设有大厅组长,窗口负责人,层层抓落实,层层有职责。三是考核到位,把服务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重大服务问题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四是责任到位,局制定了窗口服务人员奖罚规定,对影响大的服务问题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除名等处罚。
再次,主动热情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服务窗口是房产处对外服务的第一线,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将大大影响我处的形象和信誉。全体人员都能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在工作中,主动问候群众,热情接待群众,耐心回答群众的业务咨询。通过用积极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来促进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外窗口未发生过纠纷,没有一起投诉。
第四,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解决“热、难”点问题。为有效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推诿、拖延现象,我处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规定第一个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的人为第一责任人,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都要对群众负责到底,直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止,并且,要求做好服务记录,及时回复。
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在服务工作中,不断强化创建文明行业意识,通过宣传广告、窗口宣传等渠道,面向广大社区和住民做出郑重的服务承诺,同时设立用户意见箱、投诉热线电话,公布了服务监督电话及责任人,从多方面、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听取和反馈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相关制度受到群众有理由投诉的人员,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罚甚至下岗处理,从而杜绝了未实现服务承诺而引起的群众投诉现象。
公示办事程序,公示收费标准。各窗口能将所办业务需要的材料、办理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统一上墙、上网,面向社会公开管理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对于涉及的收费项目,通过房屋登记一览表、房地产税代征目录等予以公布,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收费的机关和文号都一一标明。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