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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给缺陷借口,也绝不留安全缺口

2013-12-23 09:56:5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愿竭诚服务城市建设和百姓生活

  一、单位性质:

  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2006年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八年来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质安站现有编制数10人,内设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设立12项工作制度,是我区建设系统一支专职的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二、工作职责

  1、受金华市婺城区住建局的委托,依据法律依据、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监督单位。

  2、监督检查工程参建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并向主管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关键部位的质量进行监督。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差劣质量、有安全隐患的工程采取开具质量、安全整改及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等行政措施。

  6、组织参加各类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大检查,参与本区发生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设工程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成果鉴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对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及时通报,确保我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监督执法依据

  1、国家颁发的有关建设观察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

  2、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

  3、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规范、规章、标准。

  4、勘察、设计文件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和说明。

  5、工程建设合同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条款的约定。

  四、主要工作程序

  (一)受理程序

  1、安全备案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窗口收件、受理、审核→收取安措费、风险抵押金相关费用→站长审批→安全备案登记表送达。

  2、质监登记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窗口收件、受理、审核→站长审批→质量监督登记表送达。

  (二)监督程序

  1、受站长指派的监督人员对该工程各个质量控制节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等进行监督。

  2、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资料、台账全程监督。

  3、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并核实。

  4、对工程基础、主体、装饰三阶段作施工安全评价。

  5、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三阶段作施工质量验收。

  6、提交工程安全评估报告。

  7、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随时了解掌握、通报工程质量、安全状况。

  五、工作业绩

  区质安站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站内人员集中学习各种规范和条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种现场观摩交流,同时抓工休时间自身的学习,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受监工程保质保量。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行为,督促他们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充分发挥他们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的作用,形成各方责任主体合力,来共同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市场行为得到有效监督。

  我站还根据制定的廉政建设制度,一如既往的与建筑施工企业签定廉政建设生产责任书,同时采取向各企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和发放服务质量评议表,就“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思想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五方面进行评价或听取相关意见,企业总体对我站评价满意,但也提出宝贵意见,我站结合存在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探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拿出处理方案,为今后企业在我站办理同类业务时,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质安站始终把“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作为建站宗旨,努力打造一支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监督队伍。在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下一心,锐意进取,不断探索监督管理新模式,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婺城区建设工程服务。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建设“平安婺城”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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