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需提供:
1、《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表格加盖各方责任主体公章)
2、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
3、工程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4、委托监理合同;(副本原件)
5、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加盖责任主体公章)
6、施工组织设计;(加盖责任主体公章)
7、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批准书;(原件)
8、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盖章的全套施工图;(施工蓝图需盖有图审章)
9、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管理班子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其资格证明材料;
(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人员资质原件核对)
10、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11、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委托合同。(原件)
二、受理流程:
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局窗口受理资料→资料复核→站长审批→质量监督登记表送达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3、《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四、联系方式:
1、办理窗口咨询电话: 82487102
2、其他事项咨询电话: 82110291
3、业务咨询交流QQ群:22383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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