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夕夜,我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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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除夕夜)下午14时25分,婺城公安分局琅琊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琅琊镇大岩村与徐村交界山上着火。接警后,琅琊所值班领导立即带领民警协警赶赴现场,同时向琅琊镇政府报告情况,镇政府立即启动了处置山林火灾预案。到达火灾现场后发现,火灾可能是村民上山祭奠烧纸引起的。由于近来天气持续晴好,植被干燥易燃,火势较大。民警立即展开扑救,随后与陆续赶来的村镇干部、森林消防员以及周围村庄群众经过2个多小时奋战,将火扑灭。由于扑火及时,防止了火势的进一步扩大,避免了人民群众的更大损失。
警察蜀黍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做好日常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定因素,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遇到火灾时,切不可贸然开门窗。房间门窗紧闭时,空气不流畅,室内供氧不足,因此火势发展缓慢。一旦门窗被打开,新鲜空气大量涌入,火势迅速发展;同时大量烟气涌入,容易使人中毒、窒息而死亡。同时,由于空气的对流作用,火焰就会立刻蔓延,所以在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开启门窗。
二、身上着火切勿奔跑,可以就地打滚或用厚重棉被或衣服扑灭。火场里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谨记: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可消除。
三、易燃易爆液体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例如,酒精、汽油、香蕉水等都属于危险品,有些家庭或个人可能为图工作生活方便,大量存放在家中(特别是冰箱无防爆装置,如存放在内更容易造成事故发生),万一处置不当则会引发惨烈的重大爆炸事故。
四、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楼梯通道是发生火灾时人员脱险逃生的救命通道,也是抢救火场被困人员的必经之路,务必保持畅通无阻,不要在这些地方存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每年都会因安全通道被堵造成惨痛的流血事故,不可一错再错。
五、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拨打96119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火灾隐患情况包括: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设施未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现象等。
正月十五的龙灯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欢闹而来,婺城公安为站好春节期间最后一班保卫岗,枕戈待旦守候万家灯火,全身心投入执勤备战,做到迅速出警,及时战斗,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
(通讯员高举吴波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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