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促进婺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婺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竞争力,近几年来,婺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丰富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推出服务企业五项措施,提升企业登记效能,促进婺城经济发展。截止2014年1月份,婺城登记在册的企业7325户,资金数额209亿元,其中民营企业5619户,数量在全市排名第四。
一、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破解企业登记瓶颈。
按照规定,企业在住所以外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虽然有的企业只是在总部附近找一块地建厂房扩产,可能只隔着一条马路或隔着其他几间屋子,但按要求都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分局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省局有关规定,放宽了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允许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加注经营场所地址,而不用对分支机构另行登记;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在取得许可证的前提下,也可以参照执行。
二、优化服务举措,解除企业登记前置障碍。
一是实行先照后证,助推企业前期发展。在实践中,企业在筹建初期就需要一个主体资格,并以企业的名义办理相关事务,但是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办理前置许可程序复杂、周期漫长,还要求企业达到某种条件、提交系列材料,门槛较多,特别是需要取得省级、国家级行政机关许可的项目,程序更是复杂,企业难以取得营业执照。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婺城工商实行先证后照,对于一些筹建周期较长的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允许先行办理营业执照,如金华中石化新奥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拟从事“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经营活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天然气加气经营活动,需经省商务部门、省安监局等部门审批,企业在短期内不能取得上述省级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但企业在建设期间需要一个主体资格,工商分局为了解决企业的这一实际困难,依法对该企业实行照后证,即先行向企业发放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中注明由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筹建活动,在企业筹建期间向前置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设立成本和时间。2013年,分局为多家企业实行先照后证登记,方便婺城企业登记。
二是实行工商验资通,减轻企业负担。分局与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各大银行各个网点实现无缝接轨,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工商验资通”服务平台,实行电子信息实时交互,简化企业验资流程,降低准入成本。通过“工商验资通”服务平台,企业在缴纳资金的同时,银行就可以为企业出具相关询证证明,而未建立该服务平台前各银行网点只能在第二天才能出具询证证明,加快了资金结转流程,缩短了资金压在验资专户的时间,为企业节省了资金成本,同时,各银行网点根据工商分局的要求免收原要向企业收取的200元询证费用,其中个体户转型升级为公司通过“工商验资通”服务平台验资的,还可免于提交验资报告。2013年,婺城企业通过工商验资通服务平台登记377户,出资额54339.98万元,不仅为企业节省办理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存款证明等各项费用20多万元,还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资本成本,为婺城企业减轻负担。
三是实地走访企业,助企提质增效。开展“访千家民企、谋赶超发展”活动,共走访个体工商户2375家,各类民营企业560家,共收集建议意见和困难问题130个,其中现场或已经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80个,帮助企业解决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效能,积极推行企业登记注册事务行政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化商标品牌战略,商标品牌培育获丰收,2013年,新认定省著名商标4件,市著名商标3件。
三、实行企业宽进严出,保障婺城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强化企业迁出监管。对于企业申请迁出婺城的,法律法规及登记规范要求都是比较宽松的,完全尊重企业自主的意思表示,只要企业想迁出就可以迁出,没有限制性规定。为了婺城经济的发展,提高婺城财政税收,工商分局严把企业迁出关,对于企业申请迁离婺城区的,要求企业提交书面的申请报告,经登记窗口审查员审查后,还必须报经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审查人员在收到企业要求迁出婺城区的申请报告后,审查人员对企业规模的大小、近几年税收贡献、工业用地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企业规模较大、税收贡献较多的企业申请迁出的,工商分局及时向区财政局反馈,对于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并及时向区府办报告,请区财政局、区府办协同相关部门挽留企业,防止企业迁出。2013年,婺城工商通过上述工作机制,协同区财政局、区府办,对16家拟迁出企业作相关工作,涉及税收收入数千万元,确保婺城财政税收的稳定。
二是放宽企业迁入手续。对于符合婺城区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申请迁入的,该局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接待,简化程序,优先办理。2013年下半年,婺城工商分局协同区财政局共同做好建筑业企业的迁入,从江南开发区、金东区、金磐开发区登记的6家企业迁入婺城,注册资本13000万元。
三是强化企业股权转让登记审查。为促进婺城区工业用地优化配置,提高亩均工业增加值,对于涉及有工业用地的企业股权转让的,分局严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交金华市婺城区工业用地企业股权转让报告表,载明工业用地使用情况、股权受让情况,并要求企业在转让股权前取得区财政局、区清闲促产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通过签订相关协议促进工业用地企业增产增效。
(作者系婺城工商分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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