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今,上网交友已经成为普遍市民的生活乐趣之一,但网友要走到现实仍需谨慎考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不,小花(化名)与网友见面就遇到了祸事。
春季,是桃花盛放的季节,而小花在网络中也迎来了一场桃花运,通过QQ认识了从河南到金华打工的小强(化名)。经过几天的相互了解,两人很快提出了见面。3月14日夜晚,两人相约于浙师大北门附近的某酒吧里。第一次见面,兴致大开,双方都喝了不少酒。但小花并没有迷离在酒精之中,不久之后便有离开之意。小强见小花想要离开,觉得自己在这次见面中损失了500多元,便向小花索要同等价钱的“打的费”。聪明的小花,小强心中的企图此时已一目了然。就在双方因这500多元发生争执的时候,小花拿起了iphone手机拨打友人的电话。小强见状,立马冲上前抢夺。小花不肯,用手紧紧护住手机。索要“打的费”失败,抢夺手机不成,小强心中越发愤怒。于是,他将小花拖到路边踹了几脚后,强行把手机夺下。事后迅速逃离现场。
新狮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民警,展开雷霆行动,由派出所领导亲自带队对事情进行详细而缜密的调查。由于小花与小强认识时间不长,小花并不记得小强的QQ名字与信息,警方只得从另外的途径了解情况。
经过周密侦查与信息研判,警方得知小强的工作地点与出租屋所在地。3月15日凌晨,婺城警方在小强自己居住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并查获涉案手机一台。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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