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婺城公安分局双龙派出所接到火车西站出租车管理站的举报,在一名男子身上的香烟盒里发现了疑似毒品的可疑物品。民警赶到现场进行鉴定,确定这盒可疑物品正是海洛因固体。
犯罪嫌疑人范某,今年25虚岁。他的吸毒史距今已有半年。第一次接触毒品,是在去年10月份的某天。他被朋友叫到某所KTV娱乐,玩乐间,朋友拿出毒品向他示意。
“我知道这是毒品,也知道毒品不好,可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觉得毒品可以让我放松,就去吸了。”回忆当时的情景,范某对民警说。
当天,朋友还给他介绍了一名贩卖毒品的女子燕子。从对方的谈吐中,范某得知该女子是自己的老乡。于是,两人很快就熟络起来。
自此,他一次又一次地吸食毒品。虽然曾经想过戒掉,但想想又觉得周边的环境不利于戒毒,便就此作罢。
3月20日,范某根据女毒贩提供的地点来到绍兴大酒店附近。这天,燕子把另一名男毒贩介绍给范某认识。商谈好价格后,他以3840元的价格从男毒贩那里购买了一包海洛因固体。3月22日,范某准备从金华坐出租车回武义,不料被发现携带毒品。
“以前想戒毒,但是没机会实行。现在趁着被抓,希望在里面把毒品戒掉吧。”被抓后的范某感觉自己轻松了许多。
目前,范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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