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浙江省交通厅对《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规定》作出新的调整,该规定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适用于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调整后的规定明确:货车(除危险货运车辆外),车辆使用年限从车辆行驶证初次核发之日起未满2年的,二级维护间隔周期为5个月;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车辆二级维护周期调整为4个月;大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辆使用年限从车辆行驶证初次核发之日起未满2年的,二级维护间隔周期为4个月;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车辆二级维护间隔周期调整为3个月;教练车:二级维护每年两次,即间隔周期为6个月。
婺城区运管所提醒广大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员,要按规定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工作,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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