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是要“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通过“照镜子”查找差距,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摆出问题、看到不足、明确方向,既是开展活动的总要求,也是搞好活动的有效方法。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先有“照镜子”,才能“正衣冠”,前者是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升华,后者则是将这种认识付诸行动的过程。以历史为镜,知兴亡存废;以人民为镜,知人心向背;以党纪国法为镜,知是非功过。全体党员要常常照照这三面镜子,在价值上持守正道、在修养上坚持正派、在作风上弘扬正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多“照镜子”才能明确需要改什么、怎么改,在差距中辨明方向、认清目标、激发动力,推动作风转变和实际工作的改进。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体党员面前。而当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照镜子”,才能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有效的大排查、大检查、大扫除。所以,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以党章为镜,时刻检查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处的位置和责任,检查自己的行为举止是否合乎党员的标准。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其与廉政准则等相关党纪构成了党员一切活动的行为准则。只有深入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对照党章“照镜子”,才能坚持自省、自警,做到自律、自重。
“照镜子”需要人人自省。它是一种防微杜渐的警惕、小恶不为的审慎、严守纪律的敬畏、坚持党性的觉悟。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对照改进作风要求作检查,让自己的得失观、荣辱观、是非观在党章面前亮相,从而使党员干部在“照镜子”中知弊陋,达到改正更新功效。要通过“照镜子”,要多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取经。对照身边典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见贤思齐的自省精神努力提升自我境界,不断增长服务群众的本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倡行“八项规定”,为全党做出示范。只有通过对照规定要求严查差距不足,大力革除“四风”,少些“走过场”、“一阵风”,多些真功夫、硬要求,才能以良好作风树良好形象。
我们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说到底还是取决于每个党员个体的党性。在人民群众眼中,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修养作风,都代表着党的整体风貌。因此,党员的言行举止绝非小事。要端正党员干部的作风行为,只有在为民服务中“照镜子”,找差距,才能弘扬“正能量”,归避不正之风,从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改进作风,给广大党员干部带来思想上的收获,并落实到行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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