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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提高筹资标准

2014-04-29 08:54:5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通讯员 陈翔

  -具体标准将于近日出台-征缴时间:5月初至6月底

  读者陈秋妹问:“往年4月份就开始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了,今年怎么现在还没动静呢?”读者周大爷求助:“我一个月前就把300元保费存进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存折,昨天到银行查了一下,还没扣款。银行工作人员说,今年保费要涨价了,是真的吗?”读者徐先生咨询:“我今年开始自谋职业了,之前单位里缴纳的社会保险已经报停。我能不能恢复缴纳以前办过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该何时缴费?”……

  连日来,本报小月热线接到了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咨询。4月2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婺城区城乡居民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主任邵一忠,从而获悉,今年金华市区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就如读者周大爷所说“保费要涨价了”。但“保费涨价”的同时,财政也将继续加大补助力度,比如,将进一步调整普通门诊报销待遇等。届时,财政补助占筹资水平将达到70%左右。也就是说,新政策还是以财政出资占大头,个人缴费占小头的惠民政策来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保。根据程序和具体安排,新政策将在近日出台。5月初全面启动征缴工作,6月底结束征缴。当然,一旦新政策正式出台,本报将及时跟进报道,读者可加以关注。

  另外,因为今年要出台新政策的缘故,往年在3月下旬之前办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变更手续,也作了延迟。有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者,可以在新政策出台后再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最后,针对读者徐先生的咨询,邵一忠表示:“他可以先到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医保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止手续,然后前往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转手续。办好手续并缴费后,他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了。”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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