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今日交通

运管员化身“安全大使” 指导员驻守安全一线

2014-04-29 09:05:4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周江徽 通讯员 徐敏 胡锡有 文/摄

  今年以来,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帮扶道路运输企业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婺城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在辖区范围内的金华市民安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城乡公交金西分公司、城乡公交金南分公司、星腾物流有限公司、金立二氧化碳气体站等企业建立驻运输企业指导员制度,利用指导员来加强企业运输的管理,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运输需保障 责任重于天

  日前,记者来到金华市民安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长期为金华市各地配送民爆器材。公司负责人吴国金介绍,运输民爆器材的量虽少,责任却很大,每一关都要严格把关。安全重于泰山,如何规范、合理的管理,保障运输安全,一直是公司思考的重要课题。

  白龙桥运政中队中队长胡锡有正是该公司的安全指导员。对企业而言,他的到来,无疑是为企业的安全运输增加了一道坚固的安全“堡垒”。“指导员对公司平日里的安全运输检查几乎是无孔不入,要求非常严格。”吴国金说,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出车前,指导员会反复叮嘱驾驶员要小心驾驶,押运员要当好副手;装、卸货时,指导员会严格要求员工务必小心严谨,不要忽视每一个细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指导员会时常在公路上对其检查,检查车子是否超速,消防器材是否合格,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真实、身体状况是否良好。

  事实上,驻企指导员的工作不仅繁忙,最关键的还是责任。“危险物品或特殊物品运输车,它与普通车辆不一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伤害是长久的,影响也是‘通天’的。因为不仅会出现人员伤亡,还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可估算的损失。”胡锡有认真地说,他心里一直藏着一只沉甸甸的“锥”,这只“锥”就是安全。

  “有指导员在,我们公司上下都放心。”一提起胡锡有,民安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对其赞许有加。吴国金表示,指导员对他们公司的运输安全十分重视。公司每个月都会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按照上级规定,指导员一季度参加一次,但是他几乎每个月都会参加。在会上,他会一而再、再而三强调“安全”,并会提出不少如何做好安全管理的建议供公司采纳。另外,以前一些司机在开车过程中思想麻痹,认为“安全”这个词听多了也就那么一回事。但通过指导员耐心、严格地讲解和要求,如今司机们的安全自觉意识明显提高。

  记者还了解到,各驻企指导员在工作过程中,紧紧围绕活动整体安排,不断加强学习,尽心尽责履职,提升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他们深入一线开展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掉不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最终达到了运输安全、企业受益、社会满意的目的。

  一员兼多员 全力保安全

  一直以来,婺城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各驻企指导员以“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降低道路运输违法率”为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指导员工作职责,全力当好“七大员”。

  宣贯政策法规,当好“宣传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参加所驻企业的安全例会,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交通运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工作要求。

  化解企业难题,当好“服务员”。每月不少于一次走访所驻企业,帮助所驻企业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广泛收集运输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服务活动,鼓励支持所驻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和安全生产调研。

  完善企业制度,当好“指导员”。指导所驻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基础台账。指导所驻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人员和应急运力,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排查企业隐患,当好“监督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对所驻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所驻企业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所驻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监督所驻企业对上级检查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及时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要定期检查所驻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动态GPS监控,每月向企业通报车辆数据合格率和上线率,对数据不合格或未上线车辆,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检查情况应记录在案,以备核查。所驻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所驻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开展教育培训,当好“辅导员”。监督所驻企业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参与所驻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介绍近期道路运输安全形势,通报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件事例。走访驾驶人,加强交流与沟通,掌握企业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同时,为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做好工作记录,当好“信息员”。要将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每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听取的意见建议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成驻企指导员月度工作报表,并汇总至当地运管部门。

  

责任编辑:吴晗晓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