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婺城区白龙桥路政中队的工作人员在白汤下线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竟擅自挖公路边的行道树,中队依法对破坏行道树者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当天事主王某开了一辆皮卡车,雇了几个工人挖路边的夹竹桃,“看着树长得不错,本想挖回家自己种,没想到就这样受罚了。”王某忏悔道。白龙桥路政中队对其进行了教育批评,告知行道树也是属于公路路产,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得随意砍伐。按相关处罚条例,擅自破坏公路路产的人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该车主认错态度诚恳,并表示今后不再犯,中队最终对其作出了赔偿500元的决定。
近年来,群众对路产的保护意识不强,各种破坏路产的事件时有发生。白龙桥路政中队提醒广大群众,公路边的行道树、防护栏、示警桩等设施都属于公路路产,任何人都不能擅自破坏。如因交通事故而损坏的,则需要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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