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及时有效地普惠全区广大农村百姓
“这几年,村里要办哪些民生实事,都是以民为本,议字当先,村民最有发言权。你看,村上的水阁塘清淤修复工程就是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定下来的。”昨天,在蒋堂镇开化村,村支书周建军指着碧水盈盈的水阁塘乐呵呵地说。
令人想不到的是,呈现眼前这泓碧波荡漾、水光潋滟的水阁塘,前些年由于淤泥淤积,污水排入,加之缺少管护,逐渐变成了臭水塘,村民们为此意见纷纷。多年来,村民一直期盼能对其进行清淤改造,但苦于缺乏资金,一直没有实施,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引来的“活水”,再现了水清岸绿的美景。
周建军说:“有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件‘大礼包’,我们村干群齐心,筹资筹劳折合资金18万多元,仅花了8个月时间就完成了投资达150万元的水阁塘修复整治公益项目,真正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目标。”
近年来,婺城区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坚持“规划先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的原则,以村内污水治理、道路桥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农村公共卫生设施、村级事务中心等建设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不仅有效拓宽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渠道,极大激发了群众建设公益事业的热情,也打通了农村公益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大幅改善。
如今,像开化村一样,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而受惠的农村,在婺城已是“遍地开花”。
婺城区财政局局长傅得樟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旨在将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公平公正地普惠全区广大农村,并通过奖补方式,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农村公益事业,从而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据了解,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上,财政奖补的政策是:上级财政补助一部分,区财政统筹整合一部分,村集体出资一部分,民间资本捐助一部分,受益村民筹集一部分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婺城区财政局自2010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来,为了进一步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深入有序开展,创造性地开拓工作,积累经验,积极引导村民筹资筹劳和社会投入,扩大项目覆盖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针对性强,按照农村实际和村民愿望,精准投放于民生公益项目建设,因而深受百姓青睐。塔石乡余仓村年集体收入不足万元,但是在财政奖补资金有力支持下,该村投资92万多元,完成整治河沟650米,砌筑河堤350米,修建小堰坝3座、浇筑三面光水渠2100米、河沟清淤5000立方米、整修人行便桥1座及绿化等工程。整治后河沟排涝通畅,整洁美观,可使本村及邻村石塘、壁下500多亩良田、200多亩水果和100多亩蔬菜的灌溉得到保证,大大改善当地村民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提高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并美化了村庄环境。“没有财政奖补资金注入,要完成这些公益事业,绝对是件不容易的事。”村党支部书记刘正官说。
据统计,四年来,“一事一议”给婺城266个行政村带来新气象:全区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66个,项目概算总投资近2亿元,其中共申请财政奖补6536万元,总投工234051人次,社会各界捐助2598.9万元,顺利完成了一批村内道路、安全饮用水、美化亮化洁化、公共文化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惠及农村群众185998人,充分凸显了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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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是指“村内户外”的村级公益事业某一事项,如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等;“一议”是指为开展某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专门召开行政村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对村级办成的事,财政给予奖励和补助,助推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村内公益事业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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