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警察,不像外界想的那样刺激,不像香港电视剧里面描述的那样跌宕起伏,侠骨柔情,作为我们国内的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繁重而艰辛的工作,特别的基层派出所一线民警,几乎都是三天或四天就要轮到一次24小时的值班,值班所面对的事情,最多的就是邻里纠纷、消费纠纷、停车纠纷等等各类纠纷,以及电瓶车被盗、摩托车被盗、狗被盗等等小的侵财案件。每次轮到值班,在外界看来我们所做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停的重复着应对这无休止的小事,有可能就是我们一整天的工作,警察的工作确实很苦、很累,不仅是身体累、更是心灵上的疲惫。
提及心灵上的疲惫,这不是一种“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无稽感慨,而是真实的隐藏于每名基层民警的心底,就拿我自己的实际经历来说,有一次去处理一个药品纠纷,事情起因为一位患者的药物过敏,厂家业务员与患者之间发生了纠纷,到现场了解完情况,发现完全就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事情,我好说歹说的做患者和厂家双方的工作,总算是把人都劝回去了,双方约定第二天找厂家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我心头的一块石头也落地了,心里觉得这两个小时的劝说,总算没有白费功夫,可是回过头来厂家的业务员就去上访投诉了,说我出警之后不管事情,没有帮她处理好,气得我只想骂娘,自己厂里的药品出问题,我去帮她做患者的工作,回头还告我一状。
通过这次的事件,我心里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骂那个业务员,她完全就是说话不算话,出尔反尔的典型,但是时间久了我也开始自我反思,我自己当时确实也存在着事不关己想早早把事情推出去的想法。这次的事件,虽说是个小纠纷而且最终也是顺利解决了,但也引起了我的深思,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已成为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有些小矛盾小纠纷如果得不到重视,不能加以妥善解决,心里就想着糊过去就算了,就有可能酿成信访、群体上访等事件,甚至转变成民转刑案件,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隐患。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些论断都说明了务实对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性。立警为公,执法公正,常怀爱民之心,多办爱民之事,这些不是口头上自己说说就算了的,更是需要我们用实际行动去践行的。话说我们城中派出所去年刚被评为枫桥式派出所,那么我们更要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枫桥经验”基本思路,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矛盾升级,事态扩大。就算真的遇上胡搅蛮缠型的报警人也要做到笑脸相迎,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以免引火烧身,换一个角度去想,如果小矛盾能够就此解决了,我们做点小牺牲,受点小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以心换心,用真心去付出;以行换行,用实际行动去兑现承诺;以情换情,用我们的满腔热情去感化;以诚换成,用我们的真诚去换取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始终坚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了解民生诉求,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化解矛盾,真正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这才真正不枉公安民警这个称号。公安姓公,民警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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