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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拒缴费 物管亏损撤服务

2014-05-23 09:41:4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通讯员 闻人伟

  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出面成功调解

  “只要物管工作能做到位,我们就愿意缴纳这笔物业费。”近日,市区桂林街明月京华小区业主小徐主动到小区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时这样表态。

  今年4月8日,有媒体以“大门无人看守,晚上一片漆黑;‘管家与主人的战争’又在明月京华上演”为题,曝光明月京华小区因物业突然撤离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对此,小徐向记者作了证实。她说:“以前的门卫年纪很大了,坐在门口的值班室就是个摆设,进出人员、车辆一概不管。有几次,我车子开回家,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地方停。四处打听才知道,经常有外来车辆停在我们小区一整天,甚至过夜,结果造成了小区业主的不方便。因为这事儿,我对小区物管挺有意见,觉得他们管理不到位,所以不乐意缴纳物业费。”而正因为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较多,导致物业公司收支严重不平衡。物业公司便干脆闹起“罢工”,撤出了相关服务。由此引发业主和物业公司纠纷,受到媒体关注并曝光。

  事情发生后,婺城区住建局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第一时间赶到了该小区,展开调查核实。调查发现,该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质量不满意,由此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因物业费收缴率太低不堪重负,单方决定撤离小区,不再提供相关服务。

  针对纠纷原因,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立即展开行动,牵头会同城中街道、西市街社区、物业公司、明月京华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代表,于4月9日晚在小区会议室召开协调会。会上,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有效沟通。一方面,业主代表对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一一举例说明,并对今后小区如何服务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就小区服务的成本、收费情况和撤离的原因作了解释:经数据统计,明月京华小区共有业主52户。自去年9月份至今,物业公司只收到了7800元物业费,而支出已达6万多元。

  随后,在双方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各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今后,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桂林街的小区和雅堂街的明月京华两个区块;物业公司更换门卫,要求年龄相对年轻,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物业公司重新进驻后,先服务后收费,还应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小区内的保洁和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换地下车库的照明等;物业人员要加强对小区内车辆的管理,同时为了保护业主权益,大门口尽快安装车辆进出门禁系统。此外,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物业公司按照服务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当天的协调会结束之前,物业公司负责人作出表态: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

  据悉,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物业公司认真履约,使小区内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目前,该小区公共部位上的道路、绿化整洁划一,车辆管理有序。不少业主表示对如今的物管工作感到满意,更有部分业主像小徐一样,主动缴纳了物业费。“我希望物业公司能坚持下去,一直做我们小区所有业主的‘好管家’。”小徐最后说。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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