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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是婺城重要产业
安地镇上干口村已拆除养殖场
箬阳乡箬阳村已拆除并复垦养殖场
近年来,污染问题几乎成了制约畜牧业发展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坎,养殖业污染与新农村建设、水环境整治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那么,如今我们发展畜牧业还有没有新的空间?婺城畜牧业究竟该何去何从?我们该如何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找出一条符合婺城实际的发展之路?面对这些问题,婺城区认真贯彻省、市、区“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我区畜牧业污染专项整治,以农牧结合为依托,优化生态环境,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以养殖污染治理为纽带,打造畜牧发展新模式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落实市“五水共治”目标任务,促进婺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近段时间以来,婺城区各乡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减量化、规模化、资源化、生态化、无害化”的治理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畜牧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大行动,力求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效解决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实现畜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2014年婺城区将完成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的关停、拆除和转产,实现养殖总量比2013年底下降30%,其中生猪年饲养总量控制在60万头以内(详见附件1);奶牛存栏总量控制在1.5万头以内。落实禁限养区制度,根据《婺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畜禽养殖场(户)予以关停、拆除。推进整治提升,到2015年底全面关停限、宜养区内低小散畜禽养殖场,整治提升规模养殖场,规范完善养殖场(户)干湿分离、雨污分流以及沼气池、储粪池等治污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养殖场零排放和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双100%。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人介绍,此次畜禽污染专项整治,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将实行关停、拆除和转产,全面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城镇规划区等范围内新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的养殖场(户)污染物治理设施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到位,经当地乡镇(街道)、行政村同意,可以暂时予以保留,但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逐步削减限养区内的饲养总量。
宜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须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消纳土地、贮粪堆积发酵池、沼气厌氧发酵净化池,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形成生态循环,确保达标排放,并核定其最大养殖容量,实行养殖区域和养殖场(户)的养殖量双控制。对新建(转迁)畜禽养殖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制度,通过环评和审批意见提出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总量控制指标,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源,实现全区畜禽养殖场“零排放”和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对排泄物治理不到位的要严厉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停。
以农牧结合为依托,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畜牧业是切实解决婺城区畜牧业发展中面临的畜禽粪污处理难、治污成本高、综合效益低及用地紧张、区域布局不平衡等众多难题的重要途径。”近日,在婺城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区农林局局长陈维良提出了农牧结合对于畜牧产业升级的重要性。
“婺城畜牧产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如何处理好发展畜牧业与‘五水共治’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环境整治的关系?如何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畜产品和农民增收?成了当前乃至今后推进生态畜牧业的重要内容。”陈维良告诉记者,现阶段农牧结合应该就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生态畜牧业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是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按照畜禽排泄量和环境容量相配套的原则,科学规划种养业布局和规模,实现畜牧业和种植业、渔业、农村能源等产业的协调发展。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婺城区将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农牧对接,实现养殖场沼液异地消纳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农业生态平衡。根据沼液应用对象的不同,建设农牧结合示范基地(试点)3个,分别位于婺城区白龙桥镇下杨畈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示范面积600亩,沼液主要用作水稻的基肥、追肥,每年预计用量在4500吨左右;蒋堂镇寺前畈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示范面积600亩,沼液主要用作水稻、蔬菜的基肥和追肥,每年预计用量6000吨左右;蒋堂镇下汪村,示范面积400亩,沼液主要用在苗木上,每年预计用量7500吨。此外,除三个示范基地外,其他需要使用沼液的基地及农户由能源办统筹安排,试点成功后逐步辐射推广到各重点产粮乡镇、种植大户,以此促成养殖场与种植业基地的有效对接,实现规模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
按照婺城区农牧结合示范基地(试点)建设项目情况,三个农牧结合示范基地计划实施资金补助方式为:槽罐车购置,凭正式税务发票,按实际购买价格的50%进行补助,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购买者账户;田间贮肥池建设完成后,经区农林、财政等部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凭项目实施总结、施工合同或协议、材料发票、人工工资单等相关单据,以实际投资总额按项目制定的补助标准到区财政部门审核、结算;槽罐车运输沼液补贴,按实际运输车数,每2个月结算一次,由区财政、农能办审核后,由财政直接拨付到户。
“如果项目实施情况好,试点基地预计每年可减少化肥施用量160吨,每亩水稻增产30公斤,每亩蔬菜增产50公斤,每年节本增效48万元以上。”区农技站负责人说,开展农牧对接,不仅可以处理好养殖场所产生的沼液,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环境,实现农业转型升级,还可以有效降低化肥、农药用量,培肥土壤,提高地力,改善农田生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农田生态的良性循环,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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