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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两抢”怎么防?婺城公安有“秘笈”

2014-07-16 09:16:1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炎炎夏日,人们不再像冬天那样宅在家里,外出活动的时间愈发增多。许多犯罪分子便盯准这个好时机实施抢劫、抢夺。民警分析,两抢的高发时间为5、6、7月。这个时期,两抢的案发数占全年的34%。而高发时间段一般为20时~24时。

  打击夏季抢劫与抢夺,一直是婺城公安的重要使命。近三年,由于打击力度加大,婺城区两抢警情逐年下降,2013年警情量降低到2011年的五分之一。同时,民众的防范意识加强也是两抢警情降低的重要原因。为了普及民众的防范意识,婺城警方在此结合案例,讲解如何做好防范“两抢”犯罪工作。

  驾驶座上玩手机,要当心

  5月17日早上4点多,施先生开车到东站进货。期间,在婺城区丹光东路老财经学校门口休息,坐在驾驶座上用手机看电视。突然,一名男子走到他车边,把手从半开的车窗外伸进来。施先生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手机就被男子抢走了。施先生反应过来急忙追上去,途中他听到对方把手机扔到地上的声音,最终没能追上男子。事后,他在路边的草丛中找到了手机,损失1800元。

  警方提醒:许多市民觉得在车里用手机就很安全,不会遭遇两抢。案例中施先生的遭遇就验证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未关上的车窗正是犯罪嫌疑人瞄准的地方。再加上当时天还未亮,路上没什么行人,即使大喊求救,也难以找人帮忙。市民在车上用手机时,应事先查看车窗是否关好。如果一定要开车窗,最好将车窗摇到手伸不进去的位置。并且,要时刻警惕突然靠近的陌生人。

  公共场所内睡觉,要警惕

  7月3日,14岁的小清与父亲到金华火车西站坐火车到昆明。因时间没赶上,两人改签了第二天的火车,晚上便在火车站里休息。当天晚上11点,父女俩在火车站候车室二楼睡觉,小清把随身携带的背包放在头下当枕头便入睡了。第二天早上5点,父女俩醒来,发现背包不见了。

  同日凌晨2点多,罗女士与吴先生两夫妻一起在金华火车西站等待从金华到台州的火车。4点20分的时候,犯困的两人便在火车站出口的广场走廊通道歇息。因凳子太硬,罗女士便用自己的白色手提包当枕头,不一会儿就入睡了。睡得正香时,她感到自己头下有东西在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醒来后,她发现自己脑下空空,连忙叫醒丈夫,问:“我的手提包呢?”这时,坐在旁边的一个同在等火车的人指着西面说:“刚刚后面位置的一个男人把包拉走了。”吴先生看向西面,一名赤裸上身的男子正拿着妻子的手提包快速离开火车站。吴先生便大声呼喝:“站住!”男子听到声音后迅速往前跑,吴先生也跟着追上去。罗女士马上报警,等她赶到现场时,吴先生和民警已经将男子擒住。

  警方提醒:火车站、广场等人多复杂的公共场所,许多不法分子就喜欢选取这样的场所来作案。而且,熟睡的人容易放松警惕,时常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因此,在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尽量不要熟睡。即使困了要睡觉,也不要把装有贵重物品的包包当枕头。

  偏僻环境下散步,要留心

  6月18日晚上9点,童小姐与男友张先生吃完饭在婺城区城北景观公园散步。走了一会儿,两人在公园一处隐秘的地方坐下来。晚上夜色昏暗,小情侣卿卿我我。谁料,他们背后突然窜出一名拿着西瓜刀的男子。“别动!抢劫!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这名男子把刀尖对着他们。童小姐害怕受到伤害,忙从口袋里拿出85块钱给男子。男子拿到钱后,向张先生示意,张先生也在身上找出25元给他。男子才转身离开。

  警方提醒:情侣在公园里散步,一般喜欢选择人少的地方走,谈情说爱容易放松警惕,这是许多犯罪分子喜欢在公园里抢劫情侣的一个原因。另外,公园地处偏僻,犯罪分子容易下手。在公园休息、散步时尽量选择在白天,且不要随身携带贵重财物,在深夜时间段不要在公园滞留。如夜间在公园散步,应尽量选择在距离居民区较近、过往行人较多、灯光照明条件较好的地段。

  单身女性遭尾随,要求助

  去年7月份,王女士的老公送了一条黄金项链给她。自此,她就天天把这条黄金项链戴在脖子上。今年5月1日晚上6点30分,王女士下班步行回家的时候,有人盯上了她。因一心想着回家做老公爱吃的菜,王女士没有留意到自己已遭尾随。当她走到家门口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一个男子从暗处窜出。王女士才看清楚男子的穿着,脖子上的项链就已经被他扯了下来,用时才几秒。男子抢夺下王女士的项链后立即逃走,王女士紧接追逐,可才追到弄堂口,男子就已经不见身影。

  警方提醒:许多女性喜欢在夏天时佩戴项链、耳环等饰品,这就成为了不法分子抢夺的目标,女士外出时应避免携带贵重物品或佩戴首饰出行。外出时如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车辆尾随,要想方设法避开或报警求助。同时,夜间街道上行人少,也应独自避免出行。如遭遇侵害,切勿盲目追击、正面对抗,努力记住嫌疑人或车辆特征、逃跑方向,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陌生人初次见面,要谨慎

  今年3月,李小姐在QQ上认识了一位名叫小强的网友。对方称刚到金华上班,想认识个朋友。李小姐想到自己也是刚到金华,也想找个伴,便和他聊了起来。互相了解过后,很快小强就提出要和李小姐见面。李小姐没有多考虑,便同意了。两人约定见面地点为浙师大北门附近的某酒吧。当晚,他们喝了不少酒。

  聚会完毕后,李小姐要回家,小强让李小姐垫付500元酒水钱,李小姐不同意,小强便索要打的费。一番争执没有结果,最终李小姐直接离开,边走边给朋友打电话诉苦。岂料,她走到同心路时,小强突然从后面窜上来,用手抢李小姐的手机。见李小姐双手紧抓手机不放手,他便把李小姐推倒,用脚踢她,抢走手机。事后转身向西面逃离。

  警方提醒:以网友见面为由实施犯罪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多数受害人是女性网友,在网络上与男性网友建立感情关系,对其深信不疑,相约见面后,被男性犯罪嫌疑人抢劫。网络虚拟社会情况复杂,善恶难辨,在网络中聊天中,切忌泄露个人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与网友见面也要谨慎,提高警惕,以免落入陷阱,被不法分子侵害。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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