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大型货车。目前,货车驾驶员王某(男,1976年出生,江西省高安市人)因涉嫌伪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被婺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月30日,王某从湖南浏阳一家花炮厂运了1200箱的烟花爆竹。因为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王某便想办法伪造了一张公安机关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王某认为有这张假证,应付道路上的检查应该是足够了,所以在没有悬挂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就匆匆忙忙地上路了。一路上也还算顺利,没想到在杭金衢高速金华东出口,王某驾驶的大货车被警方例行检查,结果东窗事发。
2月1日,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经过仔细审查,最终依法认定了王某涉嫌伪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行为,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当天下午,婺城公安分局扣押了非法运输的1200箱烟花爆竹并将其存放至专用的烟花爆竹仓库,随后会依法处理这批扣押物品。
据悉,市区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以来,婺城公安分局主动与高速交警、乡镇街道、医院学校等部门联系,共同宣传、查处烟花爆竹禁限燃知识及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婺城公安分局共悬挂宣传横幅1000条,张贴、发放宣传单20万张;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燃案件31起,处罚31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