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下午,违法嫌疑人吴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婺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9天。
当天下午3点左右,违法嫌疑人吴某以驾车堵路的方法,将一辆长城牌越野车开到金华市婺城区洪源村财源街62号附近的拆除违章建筑现场,用这辆车堵住施工道路,造成拆违作业无法正常进行。期间,现场的婺城区城北街道及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对吴某进行劝解,但吴某仍不愿将这辆越野车驶离现场,导致拆违作业停滞逾一个多小时。同时,吴某驾车堵路的行为引起周围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下午4点许,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现场工作人员的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进一步的劝导,但吴某态度强横,气焰嚣张,拒不挪车让道。最后,民警依法将其强制传唤至站前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
据了解,为护航辖区社会健康发展,保障婺城百姓安居乐业,婺城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