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6〕13号)要求,区财政局将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的重要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单位
婺城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婺城区总工会、婺城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城小学教育集团第二小学、婺城区竹马乡中心小学、婺城区卫生监督所、婺城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婺城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等10家单位。
三、检查内容
财政预算管理、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时段以2015年度为主,必要时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四、检查时间
2016年5月份开始,9月底前结束。
联系电话:82220387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