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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如辉:受伤不下火线,创建身先士卒

2018-07-02 09:00:0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郦莎 通讯员 胡歆悦

  近日,一张“血淋淋”的照片让不少婺城交警感慨万千,虽然照片已经进行了模糊处理,但依稀可见图中手臂受伤不轻。手臂的主人,正是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江北中队的副中队长刘如辉。

  6月22日20时50分许,婺城交警大队江北中队副中队长刘如辉带队在东市北街铁路立交桥下查处酒驾时,被一辆冲卡车辆撞伤手臂。经过医院治疗,刘如辉的手臂被缝合20余针。

  “医生劝他在家静养一段时间,但他在家待了两天,又来上班了。”刘如辉的同事们也劝他伤好后再上班,可刘如辉却说:“现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时期,每天有那么多的工作要处理,这点小伤不算什么,我可以坚持……”说罢,又匆匆赶去路面执勤。夏天的太阳毒辣辣的,不出一会儿就晒得人满身大汗,医生嘱咐过,伤口不能碰水,不能出汗,否则容易感染,实在热得不行了,刘如辉就找个阴凉处缓一缓。

  得知他受伤后不下火线,依然坚持在创建一线的情况后,金华市公安局交管分局领导专程到八一北街丰亭路路口对刘如辉进行慰问,对他身先士卒、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表示了高度肯定,并送上了鲜花和水果,同时嘱咐他注意身体。

  事实上,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刘如辉作为中队领导,一直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他负责的八一北街丰亭路责任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量大,管理存在难度。刘如辉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非机动车“六个不得”、行人“三个不得”进行查处。

  每天早晨7点20分,他便准时出现在路口,对协警、劝导员和支援民警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分工,然后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平峰高峰定点执勤,刘如辉每天在路口执勤时间超过12小时,劝导、教育、处罚、指挥,警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但他从不喊苦喊累,他说,作为中队领导,应当作表率,多干一点、干久一点都是本份。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刘如辉因公忘私,除了值班驻勤,还要带队开展酒驾整治、夜间整治,没有一天能够准时下班,陪伴家人的时间也很少,往往不是回到家里女儿已经睡下,就是他上班的时候女儿还没睡醒。

  刘如辉这种以身作则、带伤坚持工作的工作作风,极大地鼓舞了整个婺城交警的工作士气,带动了所有民警、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家都以刘如辉为榜样,积极地投身到工作中去,对闯红灯、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等行为开展严管重查,在各自的岗位上书写着责任和担当,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高水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记者郦莎、通讯员胡歆悦)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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