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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黑必打 有腐必查 有伞必挖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扫黑除恶与正风反腐齐头并进

2019-04-12 15:47:12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黄晓华

  记者黄晓华

  有黑必有伞,有多大的黑,就有多大的伞。事实表明,黑恶势力猖獗的背后,往往有党员干部为其“撑腰”。唯有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顺利进行、赢得民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与正风反腐齐头并进,为打赢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主动担当

  坚定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根本遵循: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对“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则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法规依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检验监察体制改革的试验场,坚定扛起惩腐“打伞”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统筹部署、督促协调全市惩腐打伞工作,3次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上部署“打伞破网”工作,多次听取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惩腐“打伞”工作情况汇报。

  市纪委市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全局的战略谋划,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目标,制定《金华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落实及分工方案》,实现全市上下一体推进、深入开展。

  在全省率先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办法》,与市公安局建立点对点专人专线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和对接介入机制,多次会同市公安局研究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和深挖“保护伞”问题线索情况,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之间形成协作配合的强大合力,有效增强了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在全市扫黑除恶惩腐“破伞”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今年市纪委市监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力度的通知》,建立“八项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惩腐“打伞”力度。

  主动作为,以一查到底的决心强力推进惩腐“打伞”

  扫黑必反腐,惩恶必除伞。无数案例证明,黑恶势力为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有意无意之间坠入了黑恶势力编织的腐蚀网,被黑恶组织和“村霸”等危害一方的黑恶霸痞势力控制、利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主动出击,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加强深挖审查调查案件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线索清单,进行分析研判,在一张张紧而又紧、密而又密的天罗地网下,不少“关系网”“保护伞”现出原形。如,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查处市“三改一拆”办原副主任黄某某案件中,发现有关拆迁项目围标串标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与市公安局沟通衔接。经过市公安局全力侦办,一举抓获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刑事拘留19人。同时,市纪委市监委安排金东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相关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经过核查,已有1名涉案人员被依法留置。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既是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能简单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纪检监察机关要多听一听群众背后的议论,多看一看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失职渎职问题,多查一查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行为,从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聚焦建筑工作、交通运输、娱乐场所、专业市场、金融典当、征地拆迁、自然资源等容易发生涉黑涉恶和腐败“保护伞”问题的领域行业,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积极回应群众热切期盼。如磐安县纪委监委在线索核查中,发现该县土石方工程垄断经营问题,排摸发现两名镇村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涉嫌非法采矿等问题线索,及时与县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目前磐安县纪委监委已对3名涉案人员立案审查,县公安局已对4名重要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确保查处“保护伞”“关系网”无遗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已侦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集团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起底清理、逐案筛查,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如,兰溪市纪委市监委对公安机关2017年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件“大起底”过程中,发现多名“保护伞”问题线索,目前已对1名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精准打击,着力提升惩腐“打伞”综合成效

  正风反腐不松劲,打伞破网零容忍。市纪委市监委严格按照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的要求,深挖彻查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4月9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2人,其中党纪政务立案66人(次),组织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不含采取留置措施8人),查处充当“保护伞”58人。

  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分析惩腐“打伞”数据发现,我市部分地方存在“有黑无伞”“有黑少伞”的现象。针对该现象,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重点督办、蹲点督导、与政法机关联动协作等方式持续发力,推动惩腐“打伞”向纵深发展。如,永康市纪委市监委按照金华市纪委市监委督导意见,在去年已查处武某某涉黑案件2名“保护伞”的基础上,通过循线深挖,对另5名“保护伞”采取留置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查处的7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查实3起16人存在腐败或“保护伞”问题,在公安机关查处的55起涉恶集团犯罪案件中,查实9起46人存在腐败或“保护伞”问题。

  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打破“地方保护”“部门保护”,坚决提前介入,深挖腐败和“保护伞”。如东阳市纪委市监委在东阳市公安局查办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通过提前介入,协调公安机关对相关涉案人员异地羁押,一举挖出16名“保护伞”,并对东阳市法院党委委员、执行局局长葛某某采取留置措施;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其他4名法院、公安、国土等单位工作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其他7名党员或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立案。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惩腐“打伞”的战果来之不易,既要乘胜前进,更要标本兼治,要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为此,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剖析,督促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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