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佳、通讯员项璐、吴艳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尽到一定审查、注意义务,避免消费后产生经济损失,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这不,前段时间,来自婺城区的吴先生就遭遇了这么一件糟心事,让买新车这件本应该高兴的事情变了味儿。
事情要追溯到今年的2月23日,吴某与金华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购买价格23.28万元的东风日产牌楼兰智尚版汽车一辆。在约定交车日前,吴某改变主意,想要换成2019款楼兰2.5XL智联豪华版汽车。经双方协商后,吴某通过加价0.42万元选定了中意的车型。
然而,事情并没有预料的那么顺利。2019款楼兰智联豪华版有排放标准是国五和国六的两款车型,而吴某一直以为自己更换的车辆是国六排放标准的。在交车时,他也忽视了这个情况,没有检查清楚车辆合格证与随车清单上车辆的实际排放标准,就与金华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车辆交易,随后办理了车辆上牌、商业保险等手续,喜提了新车。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已有19个省市发文,明确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国五标准的车虽然在使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可能会面临越来越严格的排放限制。
在使用过程中,吴某才发现自己的2019版楼兰智联豪华版车辆排放标准是国五而非国六。发现之后,吴某感觉自己受了4S店的欺骗,遂以金华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重大欺诈行为为由,诉至婺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退赔车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在采访过程中,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该案中不排除消费者吴某在选车询问2019款楼兰2.5XL智联豪华版汽车是“国五”还是“国六”标准时,4S店回答车辆排放标准为“国六”的可能。但是,该询问不能证明吴某将“国六”作为更换车型的标准,与金华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将车辆由“国五”换为“国六”的换车合意。故认为金华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从而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同时提醒,吴某交付车辆时未予核查随车清单中记载的排放标准,便办理了车辆保险及上牌手续的行为,没有尽到审查、注意义务,从而丧失了避免自身经济损失的最好时机。
金九银十,下半年买车的用户逐渐增多。法官提醒,消费者要懂得自我保护,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事先了解好产品价格、性能、质量等,再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减少事后维权,最大程度地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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