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在婺城区城东街道第三选区补选2名区九届人大代表;在城中街道第一选区和第二选区各补选1名区九届人大代表、第四选区补选2名区九届人大代表;在罗店镇第二选区、白龙桥镇第四选区和第十选区、琅琊镇第三选区、蒋堂镇第三选区和第四选区、长山乡第四选区、沙畈乡第一选区、塔石乡第一选区和第三选区、城北街道第五选区、新狮街道第八选区、三江街道第三选区、西关街道第二选区和第三选区、秋滨街道第四选区各补选1名区九届人大代表,委托各相关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进行补选。
罗店镇第一选区另选代表1名,委托罗店镇人大主席团按另行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补选及另行选举工作,在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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