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多方努力,白龙桥镇大圩村季红满等22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自己的工资。项目主单位将应支付某建设公司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22位农民工。
今年10月,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白龙桥镇大圩村季红满等22位农民工多年前参与了位于大圩村的某工程项目,但工资至今未能拿到手。得知此事后,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上门了解情况。
原来,2014年,金华市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该工程,该工程于2015年1月竣工并验收合格。工程款69万余元,已支付43万余元,尚欠26万余元未支付。同时,该建设公司尚欠季红满等22位农民工工资共计27万余元。现该建设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工人工资,致使22位农民工至今无法拿到血汗钱。
为避免矛盾扩大,引起群体性诉讼,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与白龙桥法庭多次会同白龙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基层人民调解机制,组织该某建设公司和农民工代表进行沟通,白龙桥镇有关干部及白龙桥司法所长一同参与案件调解,为案件理清法律思路,扫清法律障碍。11月,三方签订调解协议,由白龙桥法庭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在“三服务”号召之下,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降槛扩面,把“最多跑一次”的惠民、便民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自“三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立足本职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开展“走乡入村”“三服务”活动,强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优质服务意识,深入基层察实情、解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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