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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专项整治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公布

2020-01-10 09:10:4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根据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2家职能部门,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急忧愁盼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紧盯目标,扎实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落实开门搞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现将第二批7项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医疗机构“九不准”的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实行药品“点单采购”制度,全区已累计为2150名患者点单采购929种品规药品,采购金额共计311万元。开展“送药上山”服务,确定塔石乡大茗村、沙畈乡银坑村、箬阳乡瀛头村、莘畈乡井下村4个村设立便民服务点,共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4次,发放《药品安全小知识》等宣传资料300余份,配备70余盒常见病治疗药物,接受患者采购点单143人次,代采购药品品种55个,采购药品金额1.25万元。广泛开展义诊活动,举办健康大讲堂,期间共有1750名患者接受免费诊疗,1152名群众接受健康知识教育,为176名群众建立健康档案。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二、关于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集中行动

  制定《2019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法律法规汇编》,修订统计执法流程图,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乡镇基层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配备乡镇统计员56人。开展统计数据核查专项行动,共核查360余家单位,积极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36家单位,其中4家被警告处理,3家被处罚款共计金额2.2万元。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三、关于部分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推进不力问题的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环保资金使用管理,统筹安排全区各类环保项目实施,强化对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完整性审核、成果鉴定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跟踪管理,不断深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环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全区环保资金重点项目顺利开展,全区16个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均已试运行;全年沙金兰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持在Ⅰ类,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显著,饮用水源地附近村民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四、关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领域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

  区建设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婺城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农村困难家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鉴定2019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户91户,计划投入救助资金136.5万元。同时,组织对2016至2018年实施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1个,目前已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五、关于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的专项整治

  对未经审批的11处开口进行封口除患;投入65万实施挂牌市级黑点二环西路下张家村口至长湖路口整治;投入435万实施包括330国道万里扬交叉口交通优化、部分路段增设信号灯、机非隔离、电子劝导员等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投入500万实施包括汀杨线寿溪桥、湖大线南坑桥、白汤下线白龙桥中桥的农村公路病旧桥梁改造工程;投入132万元实施包括增设修复自发光标识、隧道应急诱导系统、科技研究实验仿真隧道等农村公路节能智能安保提升科技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六、关于各类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的行动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进校园活动规范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区中小学进校园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进校园活动备案准入机制,从源头上堵塞各类不合规机构借校园活动进校园的制度漏洞。12月份,对各学校“进校园活动规范化管理”进行专项督查,各校进校园活动严格限制在省市文件规定的每学期5项的范围之内,不合规的进校园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专项整治

  召开全区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集体约谈会议,组织开展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注册执业药师集体约谈和企业自查自纠行动,并结合许可换证检查、日常检查等工作,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加大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的随机抽查和定期巡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2名“挂证”的执业药师主动申请注销注册程序,依法查处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单轨制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等行为的药店6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为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巩固拓展整治成果,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化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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