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婺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店面招牌广告

2020-07-14 10:10:3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邱琪 通讯员 金玉婷

  为了吸引顾客眼球、招揽生意,有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违规设置店招内容,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容易误导群众,给城市造成负面影响。对此,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狮中队继续做好“靠前服务”,从源头上加强对店招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对违规设置店招的整治力度。

  近日,新狮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丹光西路时发现有一家新装修店铺店招内容为“退役军人健康服务中心”,队员凭借高度敏感性,察觉出该新设店招内容涉嫌冒用国家机构名义做虚假宣传。对此,新狮中队连同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在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该店铺并没有合作,从未将“退役军人”四个字授权给该店铺使用。该店铺行为已违反了《招牌广告设置负面清单》里的第六条:店招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随后,新狮中队对不符合规范的广告情况现场告知店铺负责人,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立即整改,涉及的其他问题由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同日,经新狮中队再次上门核实,发现该店铺已按相关法律规定整改到位,负责人也表示会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城市“红管家”温馨提示:商家要提高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在设置店招时要遵守法律规定以及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广大市民在通过店招广告选择商家时,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慎鉴别内容真实性,勿被商家“文字游戏”所迷惑。

责任编辑:施川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