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金权、通讯员祝晓圆)“本人愿意与承诺人结对,相互提醒、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日前,婺城区科技局党员宋佳作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共同承诺人在同科室党员的“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此次婺城区科技局每名党员干部签订的行为规范承诺书,是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党员整治立规创优”专项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结合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婺城区党员严守规矩和纪律承诺书》,区科技局专门针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设计了一张升级版的承诺表。值得一提的是,这张承诺表除了需全体党员干部填写“八小时”外主要活动和兴趣爱好,并将干部“八小时”外的一些底线行为细化出来,还增添了一位“共诺人”,党员干部除了需要自我承诺,还必须在同事中找一个结对承诺人,作为共同承诺人签字,再由分管领导作为“一岗双责”的责任领导签字。
“这样的承诺既有仪式感和分量,也为干部行为规范上了“双保险”。作为承诺人,要一言九鼎,否则除了会受到组织的问责外,还要向自己共诺人表示歉意。”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作为共诺人,也会增添一份责任感,会主动关心和提醒承诺人,发现苗头性问题就能及时教育和帮助结对承诺人。这也是从充分信任干部的角度出发,通过相互提醒、相互学习,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也是体现了我们科技局打造最廉最优团队的思想理念。”
该机制的出台,得到了该局党员的广泛响应。“我觉得这份承诺书更有份量了,我一定严格遵守规矩和纪律,这个承诺是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也决不辜负宋佳主任对我的信任。”党员祝晓圆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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