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文化产业集聚,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我区文化产业整体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下达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2021年)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浙财文〔2018〕75号)、《金华市婺城区关于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婺区宣〔2019〕19号)以及《婺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婺区宣〔2019〕34号)精神,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经单位自主申报、现场考评、专家评审、部门联审、区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共评选出8个扶持平台(项目),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区委宣传部文化科提出,电话:0579-82227990。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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