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俊杰)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9日,婺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联合检查组先后前往白龙桥叶店综合市场及白龙桥紫金南街沿街商铺、杂货店、超市等场所检查是否存在涉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违法行为,并向小摊贩及居民宣传了《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商户、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本次检查查处了一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商铺,查获大小各类烟花爆竹50余件。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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