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铮誉 通讯员 方翠)近日,为切实加强植物检疫法规政策宣传,强化植物检疫执法监管,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来到新狮街道“花木之窗”,开展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查处无证调运的违法行为。
现场,执法人员详细询问经营商花卉来源,查看外调花卉苗木是否携带植物检疫证书,对检疫证明编号是否正确、证书是否过期、货证是否相符、是否一证多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行动共检查10家“花木之窗”经营商,涉及30余种花卉,其中发现多家经营商不能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店家限期整改。之后,执法人员将进行“回头看”,对逾期不整改的经营商进行立案查处。
同时,执法人员还针对经营商开展了植物检疫政策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告知私自销售花卉而导致疫病扩散的后果和责任,并要求各经营商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条例》,提高对有害生物的检疫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婺城区花卉市场安全。
下一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将不定期对“花木之窗”进行执法检查,提高经营商遵守植物检疫法规的自觉性,保护婺城区花卉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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