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乐)近日,婺城区行政执法指挥中心8890热线平台接到一起市民汪先生的投诉,投诉内容是:在环城西路1338号金盾加油站门口有流浪狗乱跑,对周围市民造成影响。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婺城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应用下派给乾西中队进行处理。
属地中队接收到指令,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发现当事人遛犬时未拴绳,并无法提供该犬只登记证明。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4年11月1日前按规定办理犬只饲养登记或将犬只带离重点管理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目前,当事人已办理犬只登记,申领犬牌,因当事人是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影响,按期完成整改,符合首违免罚,故不予行政处罚。
连日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接警平台收到多起不文明养犬的投诉案件。不文明养犬引发的犬类管理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保障公共出行安全和环境卫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犬类管理问题频发的乾西乡组织开展了一场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出户遛犬不束犬链(绳)、犬吠扰民、犬便不清理、养犬未办证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捕捉辖区范围内的流浪(无主)犬只。
下一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将利用自建系统与智慧巡检监控,加大对文明养狗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犬类投诉问题,将流浪犬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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