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读著名作家吴组缃在《看<天仙配>》一文中说:“‘黄梅调’是我从小就看的戏。它在我的记忆里具有无限的诗意和无比的魅力。在我们故乡那一带,差不多每一个青年都熟悉那些精彩的剧情,都会哼唱那些使人迷醉、使人心魂摇荡的曲调。”该文发表于1956年10月3日的《北京日报》。
我初次看到这段文字,是从安徽省艺术研究所主编的《黄梅戏通论》一书中,该章作者是王长安。他在引述这段文字时,在正文中对“我们故乡”标注“安徽江南或沿江地区”,且特意在脚注中进一步解释:“文中‘我们故乡’系指何地,我认为,尽管吴组缃先生籍贯是安徽泾县,但此时他已在省外工作,结合其使用‘我们’一词看,应该不是确指‘出生地’,而可以理解为安徽江南或沿江一带。”看来,王长安不相信泾县在民国时期盛行黄梅调,更不相信吴组缃一辈人“从小就看”“熟悉那些精彩的剧情”“都会哼唱”。王长安理解的“安徽江南或沿江一带”,或指他误会的安庆、池州。果真如此吗?
我在《黄梅戏源流考辨》一书中,披露了多条皖南盛行黄梅调的史料。除了曾在《浙江也有黄梅调吗》披露的思孝《黄梅调》提到的泾县因演唱黄梅调引发命案外,仍有不少史料提到宣城盛行黄梅调,如:
1919年8月11日,《神州日报》发表《花鼓淫戏宜禁》,提到宣城泾县传入黄梅调,全文如下:“泾邑北乡近有一般无赖之徒,勾引花鼓戏子入境演唱黄梅调,借诱赌博。前在孤坑田坊等处演唱,刻在赤滩翠溪桥,唱已多日,不特耗费金钱,甚且败坏风化。当此秋收在即,诚恐乡愚为淫戏所迷,必致废时辍业。有地方之责者,可不急为取缔耶?”
1936年,《宁国县志》载:“宁自清咸丰兵燹后,土民存者不足百分之一,客民居多数。五方杂处,风俗各殊。光绪初,户口甚简,物产富饶,人民恬嬉,不事恒业,而四境赌风尤炽。中人之产倾荡者,不知凡几。或遇良有司执法严则稍戢。俗呼宁国为‘小四川’。当时生产供过于需,具可想见。迎神赛会必招梨园演戏。乡俗信鬼,每十年则大演‘目连’一次,或三日,或七日,辄数百金不惜。迷信之久,一时不易破除。间有皮影戏、黄梅调、花鼓戏、花鼓曲,尽淫词,伤风败俗,莫此之甚。现为有司严禁矣。”
1949年2月5日,《申报》上海版第八版发表严陵子《秧歌的传播》,提到:“目前,皖南宁国等地还流行着一种叫黄梅调的小戏班子。它的势力范围并且广及于浙江的淳安及建德西乡僻村中。”
可以说,这四则民国史料有力地证明了宣城尤其泾县一带盛行黄梅调,与吴组缃所说相互印证。最近,又发现一则重要的材料,也能给予佐证。赵诚、袁德铭在《六区专署与邓昊明在泾县二三事》(原载《泾县文史资料选辑》1988年总第3辑)中说:
六区公署驻节泾县为时近八年,邓昊明自接任专员兼保安司令,他和全家客居泾县也有七年之久。邓昊明是湖南省永兴县人,讲话一口湖南音。来泾县接任专员时,年纪只在三十五六岁……到任不久,正逢1939年春节到来,邓专员开会提倡开展正当文娱活动,城郊搭台演唱京剧,乡间允许演唱黄梅调,一改过去政府视黄梅调为花鼓淫戏的禁例。
郭静洲在《宣城历代名人·邓昊明在泾县》(远方出版社2007年版)中亦有相关内容佐证。1945年,邓昊明离开泾县。而就在1946年底,泾县发生思孝《黄梅调》记录的命案。可见,没有开明领导的支持,黄梅调是难以发展壮大的。安庆黄梅调有幸在1950年代发扬光大,也离不开黄梅人桂林栖的大力扶持。
宣城泾县是名副其实的黄梅戏故乡,今天泾县也有不少黄梅名伶,这跟它深厚的黄梅调的历史恐怕不无关系。吴组缃的回忆和如此众多的泾县黄梅调的史料,说明了湖北黄梅调在皖南扎根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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