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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3-08-06 09:09:4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 朱菊香

  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石,把基层组织做强、把基础工作做实是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职能实现的重要保障。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必须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省委书记夏宝龙在今年的全省平安大会上指出,平安考核要落实到位,将按照“标准更高,执行更严”的要求,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所以,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强基层、以走在前列的标准求实效,努力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婺城。

  1.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委、省综治委相关要求,突出抓好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明确职责,增强权威。综治委主任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委分管副书记或专职党委委员担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按照乡镇街道中层正职以上职级配备,并落实副科职级待遇,重点镇配备3名以上、其他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配齐配强村级综治调解主任。抓好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干部及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企业等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创新发展,进一步深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基层各部门、各单位协作配合、便民利民的高效平台。按照省委、省综治委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名称、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保障。切实强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民情信息收集、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功能。规范较大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室和规模企业社会服务管理站建设,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整合综治资源,加强与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3.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程,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立婺城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中心,集中快速调处化解一批疑难杂症。加强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区域调解组织建设,在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领域,探索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诉调、检调、警调衔接等机制,抓好法院人民调解窗口建设,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依照法律和政策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化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引入第三方机制,建立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如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

  4.加大投入,进一步拓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政府要安排有关专项经费,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打防控”等各项措施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由街面巡逻网、社区群防网、重点部位监控网、卡点堵截网、区域协作网组成的动态治安防控网络,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效能。扎实抓好中心城区、重点集镇、主要街区、交通干线、繁华地段、专业市场、公共复杂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农村因地制宜地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提高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水平。鼓励有条件、较大的村自主安装探头,政府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大力推进群防群治队伍的社会化、职业化、规范化,抓好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建设,积极有序发展治安巡防队、治安信息员、治安楼栋长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广平安志愿者这一群防群治新形式,明确其职责任务和权利义务,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平安综治工作社会参与氛围。围绕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率、知晓率和参与率这一目标,广泛动员群众,充分依靠群众,积极组织群众,使平安综治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以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着力点,下功夫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现实问题,最大限度赢得群众对平安综治工作的参与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不断扩大平安综治宣传的覆盖面,以“进企入户”为载体,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平安综治宣传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树立“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理念与氛围。 (作者系区综治办主任)

责任编辑:吴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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