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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27年情系天平,忠诚诠释法律真谛

2013-11-08 10:14:3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郦莎

  他从事审判工作27年,既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他作为一名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从未向邪恶势力低头;他用深厚的法律功底,诠释着法律的真谛;他用对百姓的真爱,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他用辛勤的汗水,播洒着公正与效率的主题。

  他就是婺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行政审判庭庭长方明。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分配到婺城区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团支部书记、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金华分校讲师、刑庭副庭长、民庭庭长、第三党支部书记、民一庭庭长、党总支副书记等职务。

  他付出真情全身心投入所热爱的审判工作,他用“耐心、公心、爱心”化解了一个个矛盾纠纷,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婺城区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形势政策宣传教育讲师团优秀宣讲员、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最美政法干警,金华市五好法官、十佳审判长,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近5年平均每年办案308件,无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的错案及重大信访案件。 

  “初入法律海洋,我像一块海绵,曾写过8万多字的实习笔记。”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法学教育仍处于恢复起步阶段,法律人才奇缺。出生于山东青州市,籍贯金华市婺城区的方明,就在这样的社会潮流中考入了杭州大学法律系(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父母支持学法律,自己也觉得学法律很有趣,加上法律人才奇缺,分配工作相对容易些,各方因素加起来,学法律是个不错的选择。”进入大学后,原本设想的枯燥的法律条文学习及生活并没有如期而至。由于法学教育刚刚恢复,教师年龄严重断档,除了老一辈的法学教授,大多数教师都是刚毕业的学长、学姐,其中不乏帅哥、美女,这让讲台下的方明和同学们听起课来格外有劲。“很多教材都是从武汉、南京、北京等大学借来的复印本,知识点也比较传统。老师们许多都身兼律师,根据自身的法律经验、实践,补充各式各样生动有趣的案例。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学得津津有味。”

  经过近4年的法律学习,1986年上半年,方明在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本科毕业前夕,进入杭州西湖区法院刑庭实习。在为期3个月的毕业期间,方明担任书记员一职,负责给庭长做提审记录、法庭记录、法律文书校对、送达、执行通知书填写等工作,“第一次上庭特别紧张,虽然只负责记录,但笔录、表格上的一些称呼还是常常填错。”方言也是工作中一个不小的障碍,由于刑事被告人大部分是杭州本地人,审理过程中基本上使用杭州方言,这让方明常常听不懂被告人在说什么:“有时候,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会写错。”

  不过,这些困难都在老前辈的帮助下顺利解决。“当时带我的金庭长、童庭长非常照顾我们这些新人,一旦发现出错,不仅及时指出来,还会逐一分析原因、圈出知识点。经过3个月的磨砺,到实习结束时,我已经从一个新手顺利过渡成一个熟手了。”方明回忆道。

  实习期间,为了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方明写了8万字的实习笔记。内容包括司法解释摘抄,课堂中不曾涉及的知识点,具体罪名的界定、个案批复等,这些都是在课堂里不曾学到的。“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块海绵,投入到了一片汪洋大海,拼命地吸取一切有关的法律知识。”此后,这8万字的实习笔记被老师作为后辈学习的范例。指导老师、班主任多次挽留方明留校教学,但考虑到父亲年迈,身边需要有人照顾,他最后还是选择回到了金华。

  1986年7月,方明学成归来,最初被分配到婺城区检察院。得知这个消息后,他强烈要求到法院工作。“在西湖区法院刑庭实习,奠定了我审判事业的基础,让我热爱上了这一职业,我不想放弃。”几经曲折,他最终如愿踏进了婺城区法院的大门,迈上了审判事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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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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