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婺城周末

方明:27年情系天平,忠诚诠释法律真谛

2013-11-08 10:14:3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郦莎

  “小年轻领导老同志,在区法院民庭,我成了‘小年轻庭长’。”

  1998年6月,组织上将他提拔为区法院民庭庭长。当时,方明只有33岁,是区法院民庭最年轻的审判人员。

  虽然盛载着荣誉而去,但在民庭工作,并没有原先设想得那么简单。“在刑庭,我面对的大多数是罪犯,需要详细询问他们的身家背景,有无前科等个人简历,但在民庭,这些情况有时并不需要如此详细。”不过,十几年的审判思路也不是一时半刻改得了的。面对吵架离婚的夫妻,方明有时会脱口而出“是否受过纪律处分?”;面对医疗纠纷案件,他会条件反射地厉声呵斥被告……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有一天,一个老前辈把他“偷偷地”拉到角落,说:“方庭长,你这样的审判方式不对。民庭主要处理民事纠纷,都是家长里短的事,他们是普通老百姓,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这么审。”

  老前辈的一席话,让方明犹如醍醐灌顶。为了尽快适应民庭的审判方式,方明虚心请教,“3个月之内,我办的案子您能不能帮我看一下,把把关?”同时,碰到难度较大的案件,他也会向经验丰富的老庭长(时任副检察长)取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恶补,3个月之后,方明的民事办案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庭长角色也渐入佳境。

  自身问题解决了,方明开始着眼于队伍建设。“以前做副庭长,上头有正庭长扛着,大树底下好乘凉。等到自己当了庭长,肩上的责任就没那么轻了。”庭长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手要抓队伍,保证全庭成员零违纪,拧成一股绳,形成凝聚力;另一手要抓业务,确保案件不能出现错案,全庭办案数量、质量要整体提高。

  除此之外,身为庭长,还要做到办案数量最多、质量最好,压力可想而知。不过,最让方明头痛的,还是年龄的限制。“小年轻领导老同志,情理上说不过去。但作为‘一把手’,如果没有这点魄力,工作上自然无法精进。为了让他们服我,当时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的。”

  为了赢得大家的肯定,方明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最难的案子他来办,吃亏的事情他来干,大小节日的值班他先上,社会影响大的案子他先啃,严格自律树立公正司法新形象,充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战斗力。经过半年磨合,方明赢得了全庭人员的尊重,庭长的位置也越坐越稳了。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施川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