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正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面展开,从目前受理信访举报情况看,贿选举报案件呈多发态势,如不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杜绝,必将形成蔓延之势,贿选现象,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一是加大宣教力度,提高村民责任意识。由于贿选一旦成风,相关部门打击查处难度很大,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一要对选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台等媒介真正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要对选民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起大局观念和民主意识,深刻认识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明白贿选行为给农村民主政治和村民利益带来的危害。三要加大反面案例的宣传力度。将因贿选被查处的案例进行剖析整理,印发到各村民代表和候选人手中,引导他们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要加大当选者的素质教育。经常性的对“村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思想意识,调动他们为民办事的积极性,增强为家乡、为乡亲服务的意识。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规范干部权力运行。婺城区近几年推行多项村级管理制度,力争从源头上制约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一是围绕民主决策热点,建立“四议两公示”民主决策制度。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示,实施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二是围绕资金管理,建立“一清二代三限”制度。 “一清”,即每年由村两委督促各村民小组开展一次财务清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并报乡镇纪委备案。“二代”,即实行“组账村记、组财镇管”代理制, “三限”,即限招待费、限审批权,限备用金。三是围绕工程招投标,明确农村八类人员不得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内的工程。下发了《关于禁止村干部及近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内工程的通知》,明确八类人员,不得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内的由政府或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且由村集体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四是围绕“三务”公开,建立“两队一台”监督制度。即强化村监委会、村纪检组织两支队伍建设,加强“三务”公开栏平台建设。明确村监委会、村级纪检组织监督工作的重点和程序。加强代理中心建设,村级的现金、账目、票据、资产、资源等全部纳入中心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把关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完善公开栏建设,坚持动态公开,每月一次,由乡镇纪委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做到内容规范有序、时间严格遵守,最大限度地保证阳光“三务”。
三是突出指导监督,选举程序规范到位。程序到位是确保选举公平的前提和保障,而把握好重点环节又是指导监督的重点。一要做好选民情况的公布。各村要把每个小组(自然村)参加选举的选民情况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二要做好委托、代写投票的确认。严格执行无委托书不能投票和委托数不得超过三个的规定,同时强化书面委托的电话联系确认工作,以此防范书面造假。三要真正做到秘密投票。各选区都要设置秘密写票间,保证选民能够自主写票、投票,不受外界任何干扰。选民只有在无任何心理压力的情况下,才能完全按自己的意愿来投票,才能真正把公正廉洁、为民干实事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委班子。四要实行公开唱票。投票结束之后,唱票人和监票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当场宣布选举结果,使选举过程和结果得到广大选民的现场监督。
四严明选举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于贿选行为的一个重要治理手段,就是要坚决查处贿选行为,力争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戒几届。一要加强纪律宣传。各乡镇街道在换届选举期间,要进村入户宣讲政策,组织换届工作专题学习,开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继续严打警示教育群众,兑现举报奖励并予宣传,切实营造好全面监督、全面预防、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二要尽快尽早查处。各乡镇换届领导小组要真正重视贿选问题,及时查处贿选举报案件,早查早处,防止当选后再查处补选的被动局面。三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贿选界限和主管部门等,要党支部换届选举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努力形成预防有效、查处有力、处理得当的工作机制。只有各方面配合协作,才能在源头、程序和机制上有效地遏制贿选现象的发生。
(作者系婺城区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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