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研究,决定将拟转重要岗位的赵锡生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3月17日起到3月23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科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新行政中心南楼9楼905室邮编:321025举报电话:12380-1,82300020;短信举报:1895791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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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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