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婺城区新狮司法所收到一封来自社区服刑人员刘某的感谢信,信中表达了对婺城区司法局扶贫济困的感激。
据悉,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因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在婺城区新狮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刘某患有脑中风,身体状况不好,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家庭经济来源只有妻子每月2000元左右的打工收入,一子一女均在上学,生活困难。新狮司法所在走访中了解到情况后,向婺城区司法局汇报。为鼓励刘某积极改造,婺城区司法局根据其实际情况和矫正表现,为其送去了2000元的司法救助资金,有关工作人员还耐心询问刘某的生活工作情况,勉励刘某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改正恶习,为重新融入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而努力。刘某当即表示,绝不辜负区司法局和司法所领导的期望,认真矫正,争取按时解矫,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第二天,刘某即送来了感谢信,以表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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