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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识小普及

2017-08-22 09:09:4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对轻微的火情怎样紧急应付?

  形成火灾,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大家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l.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浸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9.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10.火灾发生时,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

  逃生时的注意事项:

  1.一定牢记发生火灾时要报警。

  2.生命第一重要,千万不要因为寻找贵重财物而耽误逃生时间。

  3.楼房起火时,不能乘普通电梯逃生,因为起火很容易断电,或者使电梯轿厢受热变形卡壳而使逃生失败。

  4.不能在浓烟弥漫时直立行走,否则极易呛烟和中毒。

  5.在室内发现外部起火,开启房门时,须先触摸门板,若发现发热或浓烟气自门缝窜入,就不能贸然开门,而应设法寻求其他通道,若发现不热,要缓缓开启,并在一侧利用门扇作掩护,防止被烟气熏倒或热浪灼烧。

  6.逃生时,每过一扇门窗,应随手关闭,以防止烟火沿通道蔓延。 7.逃生者若身上着火,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或撕下,或就地翻滚把火扑灭,但要注意不要滚动过快,切记不要带火迎风跑动。若附近有水池、河、塘等,要迅速跳入水中,以灭去身上的火。

  8.逃出火场危险区后,受害者必须留在安全地带,不要重新进入火场,以免发生危险,如有情况,应及时向救助人员反映。

  9.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

  企业消防安全小贴士:

  1.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5.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要时刻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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